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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第2/5页)
咽了。行了,既然骗不了你,我可就来真的了。不准吃了,这次再吃,晚上烧排骨,只给你啃骨头。” 这还是有典故的。这小家伙有阵子只吃rou不吃菜,许乐就整了他一回儿,给他拿排骨汤炖了一碗蔬菜,里面扔了两根大骨头,全家人吃rou瞧着他啃。他那时候馋啊,跟个小狗似的把骨头快添没了也没尝到rou味,还吃了一肚子蔬菜,自那儿后就害怕了。 一听这个,小孩就有些舍不得晚上的排骨了。瞧了瞧牙膏,又想了想排骨,最终一张小胖脸憋成了红色,哇的一声哭了,冲着许乐说,“乐乐哥,牙膏膏好吃,排骨也好吃,我都想吃,怎么办?” 曹飞和老太太看了半天戏,也被这个弄乐了。曹飞将车子放下,很不屑的冲着曹远说,“天天说长大了,你就这点出息啊,为了吃牙膏哭。”奶奶也在那儿笑,“哎呀,少说点,小远还小呢。” 这下子,刚刚还撒娇的曹远彻底停了哭声,瞧了瞧这群看他笑话的坏人,自己偷偷端着牙缸子刷牙去了。等着吃饭了,才扯着老太太的袖子说,“奶,别告诉我婶子。”以许乐的观点看,黑妹在曹远心中的地位相当于女神,有这么一个叮嘱,实属正常。 等着吃晚饭,曹飞就骑着车子去了学校。两个人到的不算晚,原本想去cao场上跑一圈,没想到刚进校门就被一个人叫住了。许乐转头一瞧,不是别人,正是林宇。 三年了,林宇如今也升到初中部,如今读初二了。十五岁的少年,高高瘦瘦的,看着比纸张还单薄,就那么站在那里,冲着他们说,“等你们许久了,咱们说说话吧。” 事实上,三年前许乐给林宇写了那封信后,林宇的确不是个一般人,再也没主动联系过曹飞,为此,曹飞还有些不习惯。一个月后,许乐瞧着目的达到了,曹飞的生意也没受影响,才又写了第二封匿名信过去。 在信中他说了两件事,一件是关于曹飞,他告诉林宇,你做得很好,就这样彼此有距离的生活下去就好了。第二件事,是关于林宇。他告诉林宇,没有任何人能掌控意外的发生,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就不必负担着活。 他不知道林宇听懂了没有,但这三年来,这孩子的确不像是有负担的样子,他成绩特别好,还参加过全市的好几个科目的比赛,都拿了一等奖,要不是为了离家近,初中就去市一中上去了,那可是全市最好的高中。他也经常看到林宇笑着和同学上下学的样子,看着特别开朗。 他想,应该是放下了。 可如今,这个三年没说好的老朋友,依旧如同三年前一样,半眼都没看许乐,而是冲着曹飞说,“我爸爸调动工作,被派到北京常驻,我也要转学过去了,明天下午的火车。这是我家在那边的联系方式,曹飞,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 说完,他将一个笔记本塞进了曹飞的怀里,然后转头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57章 曹飞还有些愣愣的,他已经有好几年没跟林宇说过话了吧。等着林宇都走了好远了,才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对许乐说,“他要走了,给我个笔记本干什么?要我写同学录吗?” 今年许乐和曹飞两个人就上了五年级,这年头小学都是五年制,也就是说,他们已经要面临着小学毕业了。虽然大部分同学都是家属院的,而且都要升入本校的初中部——这年头还不讲究什么择校,对于每天忙碌的双职工家庭来说,离着近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即便这样,进了五月后,不少同学都买好了漂亮的同学录,就为了让每个同学给自己写写临别赠言。 当然,作为小财迷的曹飞看到的肯定不止是这个,他从三月底就盘算着要进一批同学录到各个学校门口卖一卖,还专门拉着许乐去批发市场去看了好几次货源,后来还进了一批卖卖试试,不过由于没有他原先卖的那些时髦品利润大,他将手中的一百本卖了就没再进了。 这时间瞧着个硬皮笔记本他第一反应就是这个。许乐原本因为林宇的出现,觉得有点微微不舒服,可一听这个就乐了。他伸手将笔记本从曹飞怀里拿过来,示意他推着车子跟着走,还问他,“我能看吗?” 曹飞当即就点了点头。许乐就掀开瞧了瞧,没想到,里面倒是挺简单,有一张林宇的照片,还有一封夹在里面的信,本子里倒是空空白白的,只在扉页上写了几个稚嫩却见骨骼的字——愿我们在不久后再次相见,落款是林宇写于1984年5月8日夜。再往后,在本子自带的通讯录上,他填上了自己在北京的地址和一个电话号码,显然是想要曹飞能够联系他。 许乐将本子一合,伸手把信递给曹飞。曹飞扶着车把,不在意的说,“你帮我看看吧,我去存车子。”说完,他就推着车子走了。许乐站在原地愣了一下,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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