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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8页 (第2/2页)

斯。”

    穿着麻瓜一样的衣服,在麻瓜的街道生活,做着麻瓜的工作。

    根本没有当初以十二个O的优秀成绩毕业的斐诺拉家主的样子了。

    “赫普兹巴·史密斯死了。”

    “我知道。”卡俄斯淡淡的说,“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塞尔温恼火起来:“你都知道,你明明都知道他要回来了,他是斯莱特林的后裔,你有什么不满?卡俄斯·斐诺拉,你是不是忘记了纯血荣光?”

    他是卡俄斯的朋友,知道他和那位关系匪浅,他们在上学的时候就知道那位是冈特家的嫡系,他有蛇佬腔,这就能证明一切。

    他要回来了,他怎么可能甘心在博金·博克的商店里就这样隐姓埋名,带领纯血家族找回原来的荣耀才是他会做的。

    这样的人,塞尔温一直崇拜着他。

    他十分不理解卡俄斯为什么会找一个麻瓜结婚,但没关系,三十三岁对巫师来说并不算老,他可以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你可以回去了,塞尔温。”卡俄斯说。

    塞尔温皱着眉看他,他还是想劝服他, “我在他的手里看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你还不明白吗?”

    “你可以回去了,塞尔温。”卡俄斯继续说。

    奥格听不到交谈声了。

    她百无聊赖的抬起头,“要走了吗?爸爸。”

    她发现自己的爸爸神色很凝重,那是奥格从未看过的样子。

    1946年,赫普兹巴·史密斯死于小精灵下毒。

    传说她的手上有赫奇帕奇的金杯和斯莱特林的挂坠盒,但后来去的傲罗并没有发现它们。

    消息莫名其妙的被压下去了。

    卡俄斯当然知道是为什么,因为这件事的善后是他做的。魔药世家斐诺拉在魔法部有人脉,给点好处对方就乐意做事。

    更何况,小精灵已经招认了。

    汤姆·里德尔之后就消失了。

    三年后他又回来了。

    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开始有一群名叫食死徒的人开始在苏联游荡,似乎在找一本日记。

    食死徒,伏地魔,脱离死亡。

    因为从小就被爷爷逼着看这些东西,卡俄斯猜到了他到底想做什么。

    魂器。

    当今唯一一个已知的可以永远不死的方法。

    撕裂自己的灵魂,藏在魂器中。

    卡俄斯闭起眼。

    三年前,他逃脱了那个人的掌握,没有烙下黑魔印记。

    他大概不愿意用戈德里克的宝剑做自己的魂器,仅剩的还没找到的只有……拉文克劳的冠冕。

    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他露出破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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