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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2/3页)
蓝如洗的天空,都会有种恍惚的感觉,很不真实,她无比的享受这种宁静安逸。 如果可以,能不能一辈子都这样幸福下去? 管晓宇精力丰富,你不知道他下一刻在想什么,思维跳脱的叫人抓狂。 叶尔很喜欢,生活总需要各种各样的激情和惊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犹豫。 她就这样宠着管晓宇,哪怕三更半夜被他一个电话吵醒,说突然想吃什么东西或想去什么地方玩,她也会笑着穿起衣服,到楼下去等他,陪他一起疯狂。 室友们都称他们俩为疯子。 疯子。 她一边动作轻柔地穿衣服一边无声微笑,她爱死了这种疯了的感觉。 小时候她坐在爷爷腿上,听着爷爷跟他说他年轻时候的事。爷爷总是一边擦着他那块已经非常陈旧的石英表,脸上的笑容犹如那八月葵花,耀的叫人移不开眼。 他说了很多在军队中的事,她知道他这条腿就是为救一个好兄弟被打残了,每每说到次,李老头神情中掩饰不住的黯然和落寞,片刻后又恢复过来,继续跟她说着他年轻时的疯狂,他曾因在武术比赛时使用类似于霸王举鼎猴子偷桃这样的招数而输给管非凡,他不服气,半夜去他营帐里偷袭他,终于用阴招打赢了。 这时他会非常畅快地笑着举起手中的石英表,得意地说:“这就是老子的战利品,战场上打仗,谁管你用什么招?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哈哈哈哈。你看看你看看,这后面还刻着这小子的名字呢!” 后面是用钢刀雕刻的三个刚劲有力的小字:管非凡。 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可能是常被李老头用手磨的缘故,字迹被磨的很是圆润。 他是穷过的,不论胜仗败仗,都恨不得连敌人内裤都扒下来带走,如蝗虫过境,叫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儒将都羞于启齿。 生活中的毛虫,战场上是蝗虫。 对于这个评价,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笑的得意非常。 若论战场输赢,他和管非凡堪称一对搭档,只是两人结局截然不同,一个是立志小说经典,一个是生活中的人物悲剧。 幼时爷爷教的爬树打架的功夫终于派上了用场,她利落地从墙上跳下来,管晓宇惊喜地接过她,兴奋地问:“猫耳,你不是练过吧?这么敏捷?” “嗯。”她一语带过,“爷爷教过。” “那什么时候我们比比?” 她无语,背着简易的背包,慢悠悠地说:“都是三脚猫的功夫,用来爬墙还可以。” 李老头要是知道她在管非凡的孙子面前,说他教的无赖打架功夫是三脚猫不知要气成什么样。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地铁了,管晓宇从树丛中拖出两辆自行车来,激动地说,“猫耳,我们去长城上看日出!” “好!”她微笑,毫不异议地跨上车。 两人傻子一样围绕着b市骑车,不时地大喊大叫,在田野边,在无人的小路上,就着天上不多的星星,迎接黎明。 管晓宇东西准备的很充分,牛奶、蛋糕、早餐等等背了一包,像是一时兴起,又像是早有准备。 这时候的夜非常的黑,非常的静,静到让你觉得原来世界是如此热闹,什么声音你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两人像任性的孩子,坐在城墙上不知疲惫的欢声大笑,像打了胜仗的将军,笑声酣畅。 “太阳出来了!”他兴奋地大喊,声音通过空气穿的很远,惊醒这个宁静的早晨。 那样的风景叶尔平生以来第一次见,那样美丽壮观,动人心魄。她痴迷地望着冉冉升起的红色太阳,心头干净明澈,什么杂质都清空了,似经过了一场洗礼。 他突然从城墙上跳下,打开他百宝箱一样的背包,从中掏出相机,喊,“猫耳!” 叶尔闻声回头,只听咔嚓一声,那画面已经永远定格在相机中,相机中的人面色柔和,唇角噙着浅淡的笑,晨风轻拂过发丝,那般青春年少恣意飞扬。 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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