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奖中了首富黑卡[系统]_第十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第1/2页)

    汪雨可能在房管局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打脸了,她不仅在文案上炫耀“爸爸给了我一套房”,还内涵梁一诺“有些人命里就买不起房,家人更不会帮,可惜了”

    没想到一分钟后,梁一诺就发了条朋友圈。

    完全预判了她的朋友圈。

    不仅表示自己买了不止一套房,还都是花了自己的钱。

    顿时高下立见。

    梁一诺浅笑:“事不过三,希望她下次不要再招惹我了。”

    林佳思叹气:“我对她有所耳闻,她估计不会长记性还会变本加厉。”

    “那只能让她来给我当垫脚石了。”梁一诺坦然而大方。

    她记得她在任务界面看到过一个用钱打脸的任务。

    完成任务非她本意,奈何有人自找麻烦呢。

    汪雨的事情随后被她放在一边,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她还得先在首都再买一套学区房呢。

    85刚刚告诉了梁一诺一个快速的方法:“宿主,你可以托人代买学区房。”

    “我在首都又没有认识的人,怎么托人代买?”梁一诺对于代买房的流程并不熟悉,不过也知道这种事要找可靠的人才行。

    “您可以托e.c在首都的分公司负责人帮忙代买。”85语出惊人。

    梁一诺:??

    怎么会出现这种选项的?她与e.c首都负责人完全素不相识。

    “宿主有了手里这张黑卡,就等于有了e.c的所有人脉。”

    梁一诺脱口而出:“这不等于选继承人吗?选继承人不应该是微博抽奖这么儿戏的?”

    85化身解说机器:“要抽中这张卡,可不是看运气的,而是看命。”

    梁一诺:原来是高端版黑箱cao作吗?

    “那为什么是我?”

    “当然只能是宿主啦。”85声音乖巧,“宿主该知道的时候会知道哒,而且也不算选继承人,应该说是选吉祥物代言人。”

    梁一诺也不是对什么事都追根究底的人,她想了一会又追问了一会也没得到答案,也就罢了。

    “那分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她最终决定采纳85的建议,让分公司负责人代买房,然后将房产证派人送给自己,顺便委托他代为出租。

    梁一诺收到房产证,是第二天这个时候的事情了。

    她将魔都学区房和首都学区房的房产证并排放在一起,房产证是小小的红红的一张,但只是看着上面金色的字,就能让人升起足够的满足感,

    随后发上了朋友圈。

    “魔都和首都,就要整整齐齐。”

    85啧啧一声:“那边的汪雨估计又会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汪家。

    “这个梁一诺!一定是在故意嘲讽我!”

    汪雨把手机整个往地上一砸,脸涨的通红。

    她刚刚看着朋友圈原先比她家境好的同学在讨好她,笑得洋洋得意,转头就刷到了梁一诺的朋友圈。

    将她昨天的脸又打了一巴掌。

    “人家朋友圈没有指名道姓吧,小妹你够了。”

    汪雨并不是家中独生女,上面有一个哥哥,也因此汪父只抓了她学习没抓其他东西,才养成了现在这个性子。

    汪风看了看自己的meimei,叹了口气。

    汪雨听到自己的哥哥帮梁一诺讲话,整个人更加生气了:“有你这样做哥哥的吗?”

    “我只是实话实说。”汪风对自己meimei的性子再了解不过,面露无奈。

    他知道汪雨的性子是救不回来了。

    他没再多说什么。

    再说下去,没准汪雨会更加变本加厉。

    另一边。

    梁一诺买好了这两套房之后,就是下一步,出租了。

    出于梁一诺的私心,她给自己定下了一些比较特别的条例。

    条例第一条,如为独女家庭租房,则房租打九五折。

    房租原价两套皆为一个月3000。

    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终究是给她留下了影响,其中的性格影响之一便是使得梁一诺特别女孩女娃娃小萝莉,但是却对小男孩有着生理性的不喜。

    看到小男孩总能让她想到自己仗势欺人的弟弟,想到过去的痛苦。

    想好了这一切,梁一诺便找了顾顾问所挂靠的中介出租了魔都的这套房。

    顾顾问早知道梁一诺要做包租婆,迅速地给梁一诺发了一份电子协议。

    关于首都的那套房,梁一诺则全权委托给了e.c的首都负责人。

    梁一诺等来魔都那套房的租户的时候,正是她和林佳思以及她拉来的小姐妹约好一起去首都四九城游玩的前一天。

    林佳思这两天已经成了梁一诺家的常客,频率之高成功引起了住在梁一诺家旁边的林佳思她表哥注意。

    顶着自己表哥深沉的目光,林佳思飞速窜进梁一诺家,然后在梁一诺一边的沙发上坐下。

    “你怎么又来了?”

    已经预料到康余淮会这么说的林佳思反问道:“表哥你怎么到一诺宝贝家来了?你可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