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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1/4页)
活得久,苟昌平什么都干过,不过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宠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几年,活得久的,也超不过三十年。养我的那户人家其实人都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和他们一起生活。不过我再活下去,估计就要引人怀疑了。”苟昌平无奈地说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经引得周围的人津津乐道。据说还有小电视台想要过来采访,再待下去,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还是假死脱身了。 人妖殊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死的时候,家里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哑了,苟昌平说着说着,最后沉默了下来。 俞知乐没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觉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听到过。长得也眼熟,俞知乐盯着苟昌平的脸看了好久,终于从脑海里翻出了相关记忆:“你是那个谁,见义勇为,捣毁了传销组织的那个。” 前两天才看过新闻,只不过新闻上为了不暴露当事人隐私,当时说的是苟某,所以他对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过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传销者脸上全都打了码。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个码,脸直接暴露在镜头面前,连点遮掩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俞知乐能认出来人。 那会很多看到新闻的人,大家一度很担心苟某被人报复。好在最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发布新闻视频的人最终给苟某脸上补了码。虽然很可能无济于事,该看到的人说不准都看到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俞知乐那会也为对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现在的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迫害。或者说是,他确实被打击报复了,不过由于武力值悬殊,所以对方不仅没能打击报复成功,不出意外,说不准还会被反教训。 毕竟人和妖打起来,最后赢的会是谁,结果还用得着说?! 第13章 第十三个求职者 被俞知乐这么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扫,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苟昌平解释了一通,俞知乐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原来养苟昌平的那户人家,有个小孙女。女孩儿才四五岁,长得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家里人也很疼爱。不过小家伙贪玩,去游乐场的时候,旁边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对她千依百顺的家长当然就给买了。结果付钱的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小姑娘就被旁边变魔术的人吸引去了。 在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脱离了家长身边会发生什么事,简直不用猜都知道。运气好点的,会很快被家长找到,教育一顿让记住教训也就好了。运气差的,说不准就被人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运气就不太好。人贩子其实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机会。小女孩和家长的疏忽,让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们犬科的听觉和嗅觉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见,家长就报警了。家长打电话通知家里人的时候,这事也就被苟昌平听见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这能忍? “我跟着一起出去找。”虽然游乐场人多,气味驳杂,不过苟昌平毕竟不是只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就是进化过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要灵敏,能顺利地分辨出各种气味,从中找到属于小女孩的:“那个人贩子抱走小孩后就把小家伙迷晕了,她假装是小孩的mama,说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就这么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这在游乐场是常有的事,毕竟孩子们虽然精力旺盛,但年纪小也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那人贩子是老手,做事谨慎,演技也过关,以至于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没人怀疑她。 “我是在离游乐场几条街的一家烧烤店后面找到她的。”因为车站第一时间就被警方控制住了,所以人贩子压根没打算马上离开。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仅没走远,考虑到警察可能会出动警犬,她还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脚。 这家烧烤店其实是人贩子的一个小据点,专门给他们打掩护用的。店里主打羊rou串,也卖点别的烤串。羊rou串味道大,那边又是夜市一条街,到处都人来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还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贩子在把人带到烧烤店之前,还特意给小女孩换过衣服。 a市的马路边,经常会有人临时停车。人贩子挑了几辆没关窗户的汽车,分别把换下来的,还带着小女孩气味的旧衣服扔了进去,用来误导有可能追上来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气味散得太快,她还剪掉了小女孩的头发,裹在衣服里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说特别的细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许能找到人,但绝对不会这么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跑得快了点,把警察给甩到后面了。抓人贩子的时候,又不好变成人形。”跑过去一只狗,变出来一个人,这么明目张胆,得多不怕人怀疑。 一只狗要想救人,还不能表现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贩子和帮凶给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烦,捅了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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