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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3/3页)
,她才将三轮车缓缓开出了农贸市场。 三轮车在道路上跑得越快,王丽华被耳边风刮得就越痛快,有了钱又有了车的感觉真让人痛快,好歹她们娘两现在也是有房有车一族了。 王丽华感概自己是幸运的,若不是老公留了一个镯子给她,她也换不来这些钱。以前身边的人都羡慕她嫁了个好老公,老公虽说不上多英俊,但对她是真真的好,婚后宠着她,溺着她,在物质上从没亏欠过她。 可她丈夫从小生活就优越,稍微遭受点挫折便再站不起来了。想着自杀去世的丈夫,王丽华又是一阵伤感,好在她现在还有女儿在,为了女儿,再苦再累的日子也要撑下去。 * 第二天是一团一中开学,王丽华带着苏圆去学校报名。 转校生入学前有一个考试,考数学、英语、语文。如果考生考试成绩太差,就会被安排留级。重活一世的苏圆对于初中的知识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偏偏她初中还是个成绩老垫底的学渣。 英语苏圆没问题,毕竟出入社会后她补过口语,跟老外交流是没什么问题的。语文的话,对于前世写小说的苏圆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数学这一门,苏圆实在不知道初一的知识她还记不记得。 到了学校,苏圆被安排进政教处隔壁宽敞的会议室里,家长被安排在外面等候。苏圆拿着笔在里面坐了一会儿,监考老师又带了一个少年进来。 那少年穿着黑色骷髅头的棉袄,穿着时下流行的宽大喇叭裤,耳朵上打了两个耳钉,看得苏圆rou疼。那少年在监考老师的指挥下坐在了苏圆身旁,苏圆打量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的审美有点崩坏。 少年的打扮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是超前时髦,但对于苏圆来说却是过时和非主流,这是她重生回来第一次见到非主流。 因为少年超前的打扮,苏圆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其实这孩子长得挺白净,五官都属于很精致的那一类,假以时日必然会长成一枚小鲜rou。 少年见苏圆在打量她,哼了一声,转动着手中钢笔,不屑道:“看什么看,乡巴佬。” “……”苏圆干咳一声,这少年绝对是叛逆,叛逆!她一个老大婶也就不跟他计较了,握着笔淡淡说了一句,“彼此彼此。” 少年被她那句“彼此彼此”惹得不痛快,“乡巴佬,谁跟你‘彼此彼此’了?”少年一脚踹在苏圆凳子腿上,差点让苏圆跌倒。还好她反应快跳了起来,凳子“砰”的一声被少年踹了出去,她却杵在桌子边。 监考老师正在给他们分卷子,见二人大眼瞪小眼,呵斥他们:“两位新同学,你们是怎么回事?” 少年抱着胳膊哼了一声,“看她不爽喽。” 苏圆嘴角抽了抽,好无奈。她一个老大婶被一枚小鲜rou欺负,对骂吧,有*份。她索性还是忍忍吧,人家少年正在叛逆期,她离他远点儿做卷子便是了。 苏圆拿着纸笔挪动到离他三米远的位置坐下,端正坐着等待老师发试卷。 第一场考试是考语文,苏圆扫了一眼语文卷子,也不是多难,她做起卷子来从头写到尾都没停顿过。诗句默写对苏圆没有难度,她前世出版过一本散文集,就是专门剖析诗句的,她对古诗做过不少功课,是以这些根本难不倒她。 作文题目是半命题作文,“第一次____”,全文规定字数是八百字。 对于这种初一的半命题作文,只要点到头尾,中心思想围绕着主题不跑题,拿高分也是没问有题的。为了应景,她打算写来新疆的感受,题目就叫《第一次来新疆》。 作文写到一半苏圆感叹命运的巧妙,她这个年龄写这种作文,她突然就有了一种“返回青春”的感觉。 反观跟他一起考试的少年,咬着笔头盯着卷子发愣,少年见苏圆写好了作文,厚着脸皮用纸团砸了她一下。“喂,我说乡巴佬,把你的卷子给我瞧瞧。” 苏圆看了一眼正在打瞌睡的监考老师,又看了一眼少年,淡淡道:“你叫我什么?” 少年顿了一下,嬉皮笑脸道:“同学,我没别的想法,就想跟你对对答案。”说话的功夫,少年已经朝着苏圆挪了过来,一脸讨好的看着她。少年一脸期待的看着苏圆,这仔细一看他才发现,这女同学白白净净,身上穿得也好,怎么看都不像是农场打扮老土冒的乡巴佬。 这么一打量,少年对苏圆好感度蹭蹭飙升。 苏圆扫了一眼她那张空白的卷子,又看了眼他的名字,呵呵一声,“秦邵?名字不错啊。” ☆、第13章 吃卷子 “你自己的名字倒是写得不错。” 秦邵咦了一声,撑着下巴看着她:“不错啊,你竟然看得懂我的艺术签名,这是我花一百块求来的,怎么样帅不?” 苏圆懒得理他,继续低头检查卷子。这重生回来第一次考试,她可得好好对待,满分她是拿不下,八十分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以前她初中时,成绩都是垫底,语文勉强能过及格线,其它几门科目死活都上不了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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