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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1/3页)
襄荷朝绸缎庄内探了探头。 大堂里各色罗绮整齐地排在架子上,三五客人正在选购布料,旁边站着一个满脸堆笑的福相中年男子,正是绸缎庄的掌柜段掌柜。 与那日的臭脸相比,段掌柜今日的脸色堪比春风和煦。 刘寄奴轻声问道:“要买布料么?”话里带了些疑惑。 刚得了卖南瓜的二两银子后,襄荷便在秀水镇上采购过一次,买了好些粗布以做衣衫,她不擅女红,便给了些钱让田大婶帮忙做,田大婶手脚利落,如今已将衣衫全做做好,襄荷三人也都换上了新衣,虽还是粗布衣服,但好歹看上去整齐簇新,身上没一个补丁。 襄荷不是大手大脚的人,有了新衣,即便是粗布的,也没想着买些更好的布料,刘寄奴也算了解她,是以才有此一问。 旁边守门的小伙计原本看他们两个小孩子,当是来玩的便没搭理,听了这话赶紧扯着笑招呼。 襄荷打着哈哈,朝伙计问道:“听说前些日子这儿来了个神医,现在不在了么?” 一听这话,那伙计飞眼瞄了一下店内的段掌柜,道:“走了!十天前就走了!”随即又低下声,一副神秘兮兮的八卦脸道:“得亏他走了,再不走我们掌柜都得轰他走!他一摆摊堵得门前客人都进不来,那些日子就没做成几桩生意,把我们掌柜的脸给臭地哟~” 许是平时逮不住个说话的人,此时又没什么客人,那伙计话匣子一打开便是一堆话,倒省得襄荷费心套话。 “也不知那人什么来历,掌柜心里恨死他了,面上却还得听他的话,他要借店里桌子椅子也只得借,转过身再把那人一通好骂。那人身边还有两个捕快你知道不?我看那俩捕快也不是真心跟着他,那人身边叫万安的老头儿,使唤俩捕快跟使唤狗似的,也不怕人翻脸!果然,后面几日那俩捕快脸也臭的跟什么似的,可偏偏还一步不离地守着,真真是怪事一桩!” 最后又喃喃起那人神乎其神的医术和宛如天人的容貌来,听得出来,小伙计对那人印象不错,不然也不会背后这般抖落他们掌柜的糗事。 打听到想听的,襄荷便拉着刘寄奴离开了绸缎庄。 想起自己来帽儿街的借口,襄荷便也不急着走,转身去了米店,买了些上好的米面,又买了些油纸并其他杂物,两人手上怀里都塞得满满的才离开帽儿街。 走在路上,刘寄奴思索着绸缎庄伙计的话,心里有些疑问,但看着一脸若无其事的襄荷,到底还是将疑问咽回肚里,没有开口。 襄荷也看出他脸上的疑惑来,但这事儿说起来有点麻烦,他不问,她便也懒得说。 只是心里也想着那伙计的话,不禁对谢兰衣的身份又疑惑起来,但猜了半路也没猜出个头绪,索性不难为自己脑子,将其抛到一边。谢兰衣走了,以后便不用拦着兰郎中来帽儿街摆摊,她也松了口气。 只是心里终究有丝若有若无的遗憾,原本以为今日还能见到那人,谁知终究缘悭一面。 到了城门口,见到茶饮摊子旁等着他们的兰郎中,那丝遗憾便立刻被抛到不知哪里去了。 之后的日子平淡如水,襄荷一直等着珍宝坊的消息,盼望着葫芦卖出去赚上一笔,但过了十来日也没消息,心下自然不免失望,但也知这事儿急不来,便又恢复了往日的心态。 转眼便是六月初十,又到了鹤望书院开坪授课的日子。之前因为种种事情耽搁,自兰郎中归家,襄荷竟是再也没去听过一次课,如今又得了空闲,她便准备再去爬登天梯。 初十前一天晚上,兰家却来了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竟是抱香的娘,孙氏。 ☆、第31章 母与子 孙氏是为她的儿子宁霜来的。 孙氏一心期望宁霜能考取功名,自然盼望他进入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鹤望书院,但书院收人规矩何其严格,尤其是对宁霜这样的寒门学子来说,除非有真本事,否则想入书院的门,那纯粹是妄想。 书院每年六月都会有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便可入书院,如同登天梯一般,这也是所有书院学子都要经过的一遭。虽然没有明说,但对于权贵人家子弟和平民子弟来说,考试合格的标准是不同的,平民若想进入书院,尤其是书院中几个势大的大院,势必要比贵族子弟付出百倍的努力。 同样的,平民学子若能进入书院,便差不多也意味着从此平地翻身,青云直上。 宁霜平日都是在秀水镇上的一个学馆读书,自十岁开始,每年六月书院考试,孙氏总要宁霜去试上一试,但已经考过三次,宁霜没有一次合格,今年已经是第四次。 巧合的是,六月初十不仅是经义坪开放的日子,也是今年书院考核的日子,当然,考核不止一天,初十仅是考核的第一日。 孙氏此次前来,便是听说襄荷明日又要去爬登天梯,便特地来拜托襄荷届时照顾一下宁霜。 襄荷听了她的要求,猛一下没还听明白,又问了一句,待孙氏再仔细解释过后,不禁感到深深地无语。 书院考核任何人皆可参加,但同样的,参加考核之人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爬上登天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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