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失忆魔尊掳走以后_第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节 (第2/2页)

上了大半。不过这也值得,她压了我和母亲这么多年,害母亲至今也只能身居妾位,之前在竟然还在父亲面前那样羞辱我……这一次我一定要让她身败名裂,让她那个小舅都没脸为她出头!”

    这么多年又何止是陆思晴厌恶陆清浅?

    两者相斗,早就都恨不得把对方置之于死地。

    倒是那大汉还有些担忧,“但那人现在的情况……他不是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陆清浅也微微皱眉。

    即便是现在,陆清浅回想起那张脸都会经常忍不住心中的那一抹惊艳。

    那真的是九天之上的仙人才能够拥有的容颜。

    只可惜,仙人终究是坠落了。

    在这个强者为尊,求仙问道的世界,光凭借一张好看的脸又能有个什么作用?

    哦,或许也是有的,至少可以帮她定死了陆思晴——

    “不记得又怎么样,她陆思晴想要修炼采补之法难道不是事实?想要强行逼迫采补难道不是事实?”陆清浅眸中寒凉一片,“更重要的是,她的采补很可能毁了一个大宗大家出来历练的天才……”

    陆清浅其实很清楚那天的采补没来得及开始,但又有什么关系,陆思晴偷偷藏了采补的功法,想要乘人之危难道不是事实?

    只要陆思晴做了,哪怕没有做完,她也把这件事按死在陆思晴身上。

    陆清浅略略冷笑。

    “不记得,不记得才好呢……”

    他“不记得的事情”,她都会说给他听。

    ***

    陆清浅狠狠畅想了一番陆思晴未来被千夫所指的惨状,一时间连脚步都轻快了不少,吩咐了丫鬟一声以后很快就歇息入睡。

    但陆清浅是轻松舒服了,趴在草丛陆思晴却傻了。

    她没有继承原身记忆,根本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采补并没有开始指示陆思晴想要诬陷她。她只以为这件事情是真的,这会儿连心态都奔了。

    强行采、采补修仙者,还把人家识海给弄得破碎了?

    识海啊,

    那是修仙者最最重要的东西啊!

    修真者如果资质不好还可以走剑道,走丹道甚至是阵法、符箓等等等等,三百六十行总有一行适合你,可是识海呢?那是所有修仙者孕养灵力的地方,一旦识海收损,就像是一个随时都在渗水的大漏斗,极难积累灵气。

    那甚至还会影响到修者的神识和意识……

    陆思晴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大好人,可是基本的是非观还是在的,这会儿再说什么毁尸灭迹拒不承认?她有那个脸吗?

    艸了。

    陆思晴狠狠深呼吸了两下。

    不,不行,现在不能急,更不能慌,不就是锅吗,她都把原主的锅背到现在了,还、还能差这么件事儿不成【咬牙切齿】

    为今之计就是要先去看看苦主,再去思考之后有没有能够弥补的方法。

    “识海……

    我记得后期仙途秘境里应该有治疗识海的灵药吧?”

    陆思晴努力回想着上辈子在论坛上看见的那些“谁谁谁在某地取得灵药法宝”的消息,一直绞尽脑汁地思考出一二三条方案编上号,才终于压回了想要撞墙的冲动,又偷偷开始搜索起院子来。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陆思晴终于确定了目标。

    不知道是该说陆清浅对那个所谓的罗天宗阵法太有信心,还是对她陆思晴太看不起,除了几个打着哈气的仆役,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修者看护。

    倒是那个阵,是真的。

    【罗天三才阵·小:罗天宗年轻一派弟子所构造的三才阵,黄级上品防御阵,非持秘钥者不能入内。】

    啧,有点难搞啊。

    罗天仙宗是《仙途》里一个超级仙宗,之所以以罗天命名,就是因为据说其仙宗有以罗天星辰,漫天星斗为阵的豪迈气魄,而这个小三才阵虽然品阶不深,却是一等一高防阵法。

    后期玩家们会闯秘境猎杀凶兽,实在遇见打不过的灵兽就放个阵,别出去,盘腿坐下等师父师兄来救,实乃新手弟子居家必备。

    居然在这会儿提前见到这破龟壳。

    陆思晴摸着下巴,硬破是暂时破不了,虽然所有阵法都有以力破之的可能性,但在别人的地盘这么干,就未免有点太不把陆思晴当人看了。

    那就只有……钻空子。

    她可以努力增加以下阵法的等级,而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旁边拉个小口子把人偷出来,又方便又隐秘。

    陆思晴琢磨了一下,觉得十分可行。

    她也不管那些在正门口昏昏欲睡的仆役,走到一边墙角,默默盘腿坐下,而后开始猛盯阵法。

    【叮——你正在努力体悟罗天小三才阵,似乎有所理解】

    【叮——你正在努力体悟罗天小三才阵,似乎有所理解】

    系统提示速度不快,甚至不像之前有具体的经验提示,但陆思晴也不觉得不耐烦,就听着系统“叮”一下,“叮”一下的提示,大概在响了十声以后系统终于出现了一道不一样的提示。

    【叮——你略有所得,意识到这是一个()阵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