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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与小提琴 (第2/2页)
,宾格利先生问克洛莉丝。 “快了吧。”她回答。 克洛莉丝回到房间,没有宽衣就寝,她安静地等待着,等夜终于深了,她估算了一下时间,举着一支蜡烛向书房走去。 克洛莉丝不知道福尔摩斯在不在书房,两人也没有约定在书房相见,只是她心里一直有一个直觉告诉她:福尔摩斯就在书房里,像昨天一样。 这个念头推动她往书房内走。 书房门微微敞开,里面透出一道昏暗的光,克洛莉丝心里一喜,可是喜悦没有持续多久,她听到了书房内传来了几声旖旎的微喘。 好奇心驱使她透过门缝往里偷偷看了一眼,管家和女佣搂抱在一起。 克洛莉丝:“……” 她不认为再待在书房外是个好主意,便转身打算回房。 走到楼梯口时,她的烛光与一束更明亮的灯火相遇了。 福尔摩斯手持一盏小煤油灯,站在楼梯上,望着她。 “那本《奥特朗图堡》看完了?”福尔摩斯问她。 昨夜克洛莉丝从书房出去之时,他暼到了她手里的书名。 克洛莉丝是从书架上随意拿下的一本书,根本没有注意到拿的是什么书。 她老老实实回答:“还没有呢。”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又呼了一口气,吹灭了手里的蜡烛:“我是来找你的。” 福尔摩斯看着她。 克洛莉丝的双颊瞧着两抹红晕,福尔摩斯顺着她的方向向后看,发现一抹光亮从书房中漏了出来。 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管家和女佣在书房里。” “是的,”克洛莉丝道,“你知道他们的事?” “管家无意间掉落了一张纸条被我捡到了。” 不用福尔摩斯明说,克洛莉丝也能猜出纸条上的内容,管家和女佣约好了深夜在书房相会,幸好她刚才没有见到光亮就直接走进去,否则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尴尬的场景。 克洛莉丝:“我想我猜出了凶手的身份。” “猜测?没有掌握证据做出猜测是绝大的错误,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不如将这个词换成推理。” “我推理出了凶手的身份。”克洛莉丝改口。 “愿闻其详。” “凶手在香水制造方面,称得上是一个大师,他谋杀少女是为了提取她们身上的味道制作出一瓶举世罕见的香水。” 那瓶香水会让人迷醉,会勾起人们心底最深的欲望,会让人诚服于他。 “油脂可以提取香味,可大多是提取鲜花的香气,能不能提取人身上的味道,还得通过验证。” 福尔摩斯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小瓶溶剂。 他出了门,克洛莉丝跟在他身后,她的脚步放得很轻,可是他的脚步却故意加重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看门的大狗发现了他,冲着他狂吠。 尽管他们都是尼日斐花园的客人,可是和大狗的接触不多,大狗只认它的主人。 那条大狗看见了它们,瞪着警觉凶狠的一双眼,朝着他们扑过来。 福尔摩斯将溶剂倒在了手上,大狗扑过来的那一刹那,变得乖巧了,温顺地舔舐福尔摩斯的手心。 福尔摩斯尤其兴奋,他揉了揉大狗的脑袋,回头冲着克洛莉丝喊:“果然如此。” 今天下午到晚上,他没有出门的原因就是在制造这一支小溶剂,溶剂内储存着看门的佣人的味道,他趁着那位佣人不注意,偷偷剪下了他的一小捋头发当作原料。 克洛莉丝在福尔摩斯的脸上看到了如同孩子一般纯真的笑容。 正如克洛莉丝所说,凶手是为了提取死者身上的味道,这一点得到了验证。 克洛莉丝走过去,温顺的大狗眼神又变得凶恶起来,她不敢贸然靠近,害怕大狗朝她扑过来。 福尔摩斯揉着它的脑袋:“听话。” 大狗又变得温顺了,它认定福尔摩斯是它的主人,还在地上讨好地打了两个滚。 ※※※※※※※※※※※※※※※※※※※※ 香水制造的方法被认为来自于法国,称为芳香学。当时人们发现油脂可提取香味,芳香学的方法就是将脂肪在玻璃上抹匀,再将这些玻璃放置在木制框架上,周围放上鲜花,每天不停更换,多次以后,油脂颜色变深,将其与酒精搅拌,一星期后香味逐渐转移至酒精上。 油脂是油和脂肪的统称。从化学成分上来讲油脂都是高级脂肪酸与甘油形成的酯。油脂是烃的衍生物。油脂是一种特殊的酯。自然界中的油脂是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一分子甘油与三分子高级脂肪酸脱水形成的酯,称为甘油三酯。油脂的主要生理功能是贮存和供应热能,在代谢中可以提供的能量比糖类和蛋白质约高一倍。一克油脂在体内完全氧化时,大约可以产生39.8千焦的热能。 (以上资料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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