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失忆后竟叫我老婆_第75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75页 (第1/2页)

    “那你能选择的对象岂不是很多?而且范围每年都会扩大。”

    季漓忍不住吐槽:

    “你别用那种表情叫我漓漓啊,很恶心的。”

    “诶?会吗?”

    陈戈不以为然,把脸凑了过去:

    “明明赵郢也是这么叫的啊,难道那是你们夫夫专用的称呼吗?”

    “那倒不是。”

    提起赵郢,脑海里闪过了一些激烈的画面,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

    “算了,随便你。”

    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罢”。

    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每晚八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

    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个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长,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

    他穿的很是清凉,哪怕现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他刚一出现,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

    “是我的菜诶!”

    陈戈很兴奋,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这让季漓很是头痛,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反倒是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

    季漓以为,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结果一上来,熟悉的旋律响起,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也罢’酒吧,接下来一首Eason的《好久不见》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

    这样的嗓子,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只听一次,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仿佛有魔力一般,随着他声音的起伏,心也微微的颤抖着。

    这首歌......

    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明明三十多岁的人,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实在是有够可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