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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2/3页)
发呆。袁飞飞深吸一口气走过去,站到张平身后,不动声色地将他往一旁拉了拉。 张平下盘稳得很,轻易拉不动,但他也感觉到袁飞飞的意思,他不解地看过去,袁飞飞叹气一声,无奈道: “老爷,你挡在这叫人家怎么出门。” 张平恍然,赶忙让开身子,屋里的女人找了空,什么也没敢说,一个接一个离开。 人都走后,屋里静悄悄的。 刘氏垂着头,眼角还有些发红。 刘氏如今二十有五,早年嫁给油铺的小老板,但也没过上几天顺心日子,嫁了两年不到相公便病死了,剩下她一个人维持着小店,到现在已经快六年了。 刘氏痴痴地看着张平,手心全是汗。 她第一次见张平,是在四年前。那是一次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遇见,她在逛集市,一个卖梳子的摊位刚好摆在茶社门口。她挑选入神时,茶社里走出来一个人。 便是张平。 他们打了一个照面,因为互不相识,张平什么表示都没有,淡淡地转过头,离开了。 剩下刘氏愣愣地看着他的身影。 她也不知是怎么了,那安静平淡的一眼,就那么印在了她的脑海中。自那次后,她像着了魔一样,多次去那间茶社,每次只叫一壶清茶,坐在大堂的椅子上,干干等着。 可人海茫茫,又岂是这么容易就能碰到的。 就在刘氏要放弃的时候,一次在街口,她又碰见了张平。 那次也是夏日,张平身边跟着这个孩子,他们好像在闲散。街口种着几棵柿子树,那时正巧结了果子,黄嫩嫩的,小孩盯着柿子,走不动路。 矮处的柿子被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长在高处,并不好摘。那小孩要爬树,张平没有同意,将人抱起来,骑在自己的脖子上。 他个子高,加上小孩的一截,将剩下的几个柿子都摘了下来。 那孩子乐得不行,扒在张平的身上不下去,一手抱着柿子,一手揽住张平的脖子。 那样的姿势一定不会轻松,但张平脸上一丝不悦都没有,反而淡淡地笑着。他还特地抬起一边胳膊,抓住小孩的肩膀,帮着稳住身子。 他们摘了柿子,便朝南街里面走去,刘氏鬼使神差地跟在后面。 她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张平就住在离她不远的后街。 再后来,她同人打听,知道了张平是在后面开铁铺的,也知道了他至今未娶,自然也知道了他身有残疾。 当她知晓张平口不能言的时候,不但没失落,心里反倒涌出些希望来。 之后的三年,她省吃俭用,给自己攒了一些嫁妆,前不久托马婆去说亲,马婆回来后同她讲过些日子带她与张平见面。她欢愉之时,又有些忐忑。 今日张平忽然这样出现,刘氏紧张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袁飞飞在一边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最后指着张平,对刘氏道:“他是哑巴。” 张平:“……” 刘氏没想到袁飞飞开口就是这样的话,慌张道:“妾、妾身知、知晓……” 袁飞飞转过头,看见张平一脸无语地看着她,她咧嘴一笑,道:“老爷,想说点啥。” 张平转头看了一眼刘氏,刘氏只瞄见张平紧闭的唇角,便羞得满脸通红,不敢抬头。 刘氏容貌不差,二十有五又正是女人成熟丰韵的年纪,她长发高盘,裹着淡色布巾,面容白皙细腻,长眉杏目,瞧着十分乖顺。 张平一直没动静,刘氏不安地抬起头,袁飞飞私下踹了张平一脚。 刘氏紧张道:“先、先进来坐吧,寒舍简陋,还请莫怪。” 她将张平与袁飞飞迎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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