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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3/3页)
,难不成这是要守整夜的节奏? 稍事琢磨,宋远轻敲几下门,探了半个脑袋进病房:“唐总,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宋远嘴上若无其事地问着,可他的眼睛却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眼珠极快地转向天花板。老板牵着小蘑菇的手摸自己的脸……这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唐奕承倒是不以为意,他坐姿没变,低声吩咐了句:“你去买碗粥回来。”陆语失血过多,醒来肯定会饿。 “皮蛋瘦rou粥?”宋远问道,唐总喝粥一般都喝这个。 “嗯,但是别放皮蛋。” ……不带皮蛋的皮蛋瘦rou粥? 唐奕承这话一出口,别说宋远脸上立马飞来三条黑线,连唐奕承自己都愣怔了一下 老公,求抱大腿。 与其说人的记忆力很惊人,倒不如说那是一种习惯。记忆中的画面需要一个短短的时间才会反射到人的大脑,而习惯,往往就挂在嘴边。 在纽约,很多个周末的早晨,陆语都会和唐奕承牵着手去唐人街的某间广式茶餐厅吃早餐。她总会叫一碗皮蛋瘦rou粥,而这碗粥的命运,每次都如出一辙——她不爱吃的皮蛋统统被唐奕承挑出来吃掉,她嚼着rou片喝着粥,一脸美滋滋的。 在这个瞬间,唐奕承还来不及想起那些个日光倾城的纽约初晨,也来不及想起那一碗碗两人分享的热粥,可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即使时隔多年,他依然一张嘴就能说出来。 凌晨时分,宋特助就这样带着一脑门的睡意和问号,连跑了好几家店,只为买一碗不带皮蛋的皮蛋瘦rou粥…… 不过十分钟,病房再次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以及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你这么快就买回来……” 唐奕承的声音在他转过头的一刹那,戛然而止。站在他身后的人,他再熟悉不过,却因为在这样的场合相遇,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 不过,梁梓行却是有备而来。 陆语贫血是老毛病了,刚才他也跟医生确认过,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所以梁梓行在看了眼沉睡的陆语之后,他便朝唐奕承挑了挑眉,“出来说话。” 医院走廊里的白光刺眼,照得两个男人的面色都不善。 “袖扣和陆家老宅都是你买的?”一路上,梁梓行默默消化掉这位情敌今非昔比的事实,这会儿他单刀直入。 唐奕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淡淡地说:“这些事不是你该关心的。” “难道陆语是你该关心的?”梁梓行冷晒一声,口吻无不嘲讽:“唐奕承,哦不,唐总,你别忘了陆语早就跟你分手了。哪怕你现在再怎么出人头地,在我眼里你也只是个loser,被抛弃的前任。” 唐奕承微微绷紧的脸部线条,此时竟然舒缓下来,他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悠悠问梁梓行:“你不觉得奇怪么?” “有什么好奇怪的?”梁梓行的眉头拢得老高。 “你把陆语从我身边带走,继而在她面前刷了这么多年的存在感,可她宁愿卖掉袖扣,也不找你帮忙买下陆宅,难道你不明白为什么吗?”唐奕承戏谑反问。 一个女人,如果不愿意欠一个男人的人情,绝非好事。 唐奕承寥寥一句话,就把梁梓行堵了个哑口无言,白炽光下,他只剩一脸青白。 梁梓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眼前的男人分明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日中天的事业为唐奕承笼罩上一层光环,岁月又赋予了他一种沉敛的魅力,那种魅力足以让梁梓行维持多年的优越感,在刹那间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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