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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第3/3页)
煮个面而已,她那手臭得很,是真不适合下厨,天生就是炸厨房的命,今晚不知怎么了,硬是要跟路琛比个痛快。 厨房里,陆沅沅为煮一碗面锅碗瓢盆弄得哐当响,旁人瞧见还以为她在做宴席餐呢。 “路琛,放油吗?” “放一点。” “盐放几勺?” “你想齁死我就放三大勺。” “哦。”陆沅沅真就舀了好大一勺准备放下去,路琛笑到头疼,慌忙挡住她的“毒手”,“路太太,年纪轻轻就想守寡?” “哎呀,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她也够皮的。 路琛扶额,关上火叫她出去,“行了,我也不饿,咱都别折腾了,明天叫佣人过来打扫。” 陆沅沅指着他,得意道:“服不服?” “服,我不扶墙不扶老太太,就服你。” “行,饶你一回。” 陆沅沅这颠三倒四的本事真不错,路琛一扫先前的烦闷,痛快了不少。 陆沅沅没想等佣人来打扫厨房,将头发绑成了一个揪开始收拾狼藉,路琛没闲着,在一旁帮忙,餐盘里的意面被陆沅沅□□光,嘴上说怕长胖说味道一般,实则全部进了她的肚子。 伴随水流声,路琛开了口。 “初到米国时日子也没那么难熬,我那时长得瘦小,饭量却很大,后来就渐渐吃不饱了。” 这段路疆也说过,他说路琛在国外过得并不好,他们是父母出意外后,路疆被留在国内,路琛被亲戚带到了米国,路琛更乖顺长得白白嫩嫩也听话,路疆那时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叛逆期,性子倔又要强,亲戚自然不会带他出去。 “我叔叔赌钱,连自己老婆都要卖了。” 人丧心病狂起来足以突破极限,陆沅沅能想得出来当时是个怎样窘迫的困境,不免联想起路疆成名前的经历,他拼死拼活想出头就是因为娱乐圈赚钱快,他应该是想照顾路琛的,只是他那时也孤立无援深陷囹圄。 “路琛,你,你身上那些伤疤是怎么留下的?”陆沅沅洗好了餐盘,路琛自然而然的接过去擦干,他轻描淡写的解释,“你问的是背后的疤痕还是前面的?”他好整以暇的想了想,面色没有半点痛苦,好似这些问话与他无关,掀开的也不是他难堪的过往,“记起来了,背后的一道很长的细条疤痕是叔叔最后一次打的,其他烫伤留下的疤痕是希拉夫人第一次发病时留下的。” 终于,他提起了希拉夫人。 陆沅沅手抖了抖,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 “我叔叔把我卖给了希拉夫人,她是贵族遗孀,三十岁守寡,名下资产数不胜数,我当时还不了解这个假意温柔的女人有多恐怖,她买了不止我一个小孩,她有一座庄园专门养着这群孩子。” “养孩子?” “世人都以为她是大慈善家,其实每个月圆之夜她都会抓走两个小孩。” “她做什么?” “不知道。”路琛停下来,深呼吸几下,“长大了才知道她做了什么,”他转过身,夜色钻进他的眸,贪了凉意,连温柔都险些打败,“伊丽莎白三世,这是我们对她的称呼,传说伊丽莎白女伯爵靠吸食女孩的血保持青春不老的容颜,在我们心里,她就是吸血的女伯爵。” 忽而夜风推开关紧的门窗,窗帘纷飞上扬,陆沅沅有被吓到,下一瞬间便被路琛拥入怀里,“别怕,我在这。” “路琛。” 你当时会害怕吗?谁来保护你,谁会把你拥入怀? “你想知道她对我做了什么吗?”路琛摩挲着她的发,恍然拉开不堪的一幕,月圆之夜,他曾是希拉夫人的帮凶,她挑选最听话最好看的小男孩,培养他们成为业界精英,用最好的资源去帮她打天下,而那些小女孩的鲜血进了她的喉,她效仿古人用鲜血维持她的容颜,她,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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