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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并未打击亚雌和雌虫们的信心,爱美是天性,无论哪个种族。他们心里已经想着明天雄虫再带着多毛兽回来他们也要学着做,不牢固就不牢固吧,反正他们身上的也不见得有多牢固,而且那多毛兽的兽皮真的看起来特别柔软暖和呢! 不止亚雌和雌虫们这么想,就连雄虫里面也有爱美的这么想。 宋卿时看着地上的猎物,大家应该是不够吃的,“水藻吃过了吗?” “没有。”布尔凡十分乖巧的摇头,他们其实还是不是很敢吃,总觉得绿绿的不是特别好吃的样子,“但是我们有带回来。” 绿色的水藻放在绿色的树叶上面,看起来像是被隐身了一样。 “这个吃了对你们身体好。”宋卿时走上前仰头就吃了一条,其实没什么味道,得益于这里的水质原始,所以回味有点甜,“你们长时间食用单一食物,又没有晒太阳,身体会缺乏很多营养。” “营养是什么?”沉默的哈尔斯突然提问。 “就是身体不太健康、不太好的意思。”宋卿时环顾四周,用自己做例子,“你们大部分嘴唇干涩暗沉,脸色苍白没精神,身体四肢无力,有时候还会觉得头晕眼花对不对?” “是的。”哈尔斯点头。 “这就是身体不健康。”宋卿时只挑了几个比较大众化的词汇来讲,主要针对他们目前的状况。 雄虫们倒是撇嘴,他们觉得他们强壮的很,比这个王要强的多。 雄虫对于强的定义在于身体因素,比如一眼看过去非常强大,而宋卿时又已经收拢了气势,在他们看起来跟普通的亚雌差不多,什么有的亚雌还比王要雄壮的多。 哈尔斯有些好奇的捏着一点洗干净的水藻吃下去,细细咀嚼过后嘴唇里一点清香余味,“还可以。” 祭司大人都这么说了,亚雌已经率先开始吃了下去,他们眼前一亮,这种素净中带着一点清甜的食物还真的挺好吃。 不过并吃不饱。 宋卿时抬头想看时间来着,结果一抬头看到的就是茂密的枝叶将天空牢牢抵御在外面,他掐算了一下,发现时间大约在下午四点左右。 部落的捕猎方式就有很大的弊端,雄虫把附近的兔子吃完了就要飞那么老远去捕猎,而外面的兔子也吃的差不多了,结果肯定是还要往外走,而最外面已经是其他部落的地盘。 首先从时间上来说就不行,太浪费了。然后就是食物的单一性,这群虫怎么就这么死脑筋,专门死磕小动物。 “你们先吃东西,然后雄虫们跟我出去捕猎。”宋卿时说,“我要教你们新的捕猎方式和捕猎对象。” 所有虫还挺好奇,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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