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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乐部落的改变正向着宋卿时标注的那么走,无论是从食物的多元化、复杂化,还是衣服的实用性、美观性,亦或是部落族虫们的身体变化与知识充沛,他们已经越过越好了。 宋卿时将他所知道的能够传达的:知识都传授虫子们,开化后的虫子们犹如海绵一样疯狂的吸收知识。部落里也是一天一个大变样,甚至古板的哈尔斯都已经从原来阴暗的树洞搬到了敞亮温暖的木屋。 老亚雌身上的暗伤不少,不过最致命的环境因素已经大大改善,现在他也可以自己学着熬点中草药,喝了以后身体也好多了。 圈养的动物们也都已经繁殖出了后代,生产或者孵蛋的时候引得很多虫子们跑去观看。有了圈养制度后,生存的捕猎已经不再是必需品。 瑞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亚雌,他不仅发明了火折子,而且后续还发现了一种野外植物产生的丝线。那丝线坚韧不断,柔韧性和延展性都特别强,宋卿时拿着这种丝线,制作出了第一把弓箭。 弓箭的制作并不难,只是原材料和使用的问题。雄虫在使用方面实在是不行,他们更喜欢勇猛攻击的方法,不喜欢弓箭这种轻巧需要耐心的狩猎。 弓箭自然是给雌性们使用。 宋卿时非常清楚,狩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部落里的地位。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你光讲口号是没用的,你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力量,甚至比对方更强,强到对方俯首称臣。 “咻——” “中了!”布尔凡激动的跳了起来,差点把背后的木箭都倒了出来,他已经练习灵敏度和移动准度很多天了,今天终于可以做到边快速移动边射箭射中猎物。 虽然他的训练对象对方只是一个被抛的代替猎物的果子。 部落里如今还是依靠石刀与骨针,倒是手术缝合的线从兽皮变成鱼肠后演变为更加适合的羊肠。草药知识也被灌输出去,生病、受伤的理念逐渐取代了虫神的奖励与惩罚。 其他雌性们的训练也差不多了,当他们得知雌性也可以参与狩猎并且利用陷阱获得比雄虫更多的猎物后,他们已经信心满满、壮志踌躇。 谁说雌性就一定不可以捕猎?他们就可以! 当然,雌性和雄性里面也有那种不适合捕猎的,不适合捕猎的就可以被安排在部落做后勤方面的工作,比如整理部落环境、关心圈养动物、木屋建造等等。 这种制度大大的减轻了许多压力,搬出来后有一只总是雄心壮志的亚雌和一只不喜欢捕猎、捕猎总是拖后腿的雄虫结契。婚后,亚雌主外雄虫主内,生活的十分和谐。 一开始大家都非常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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