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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 (第1/4页)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矗立在那里,抄着手一动也不动,在惊慌失措的学生当中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不过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乱,除了冯斯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这个人就是丁小齐口中的欧洲后裔么?冯斯不敢轻易靠近,站在远处先观望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那个黑影转过头来,脸朝向冯斯所站立的方位。尽管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冯斯却已经明白过来:对方也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叹了口气,知道装傻充愣无济于事,只能走上前去。 这果然是个欧洲人,即便黑暗中无法辨清肤色,五官轮廓也一目了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性白人。冯斯笑了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里遇到国际友人,幸会幸会。” 对方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冯斯却忽然间凭直觉感到了危险的临近,不由得警觉起来。拜高度兴奋的头脑所赐,他的耳朵隐隐听到从头顶方位传来一些异响,来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滚,随即耳边听到一声玻璃碎裂和金属撞击混杂在一起的巨响,同时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飞溅的不明碎片划伤了。 侧头一看,冯斯一下子吓得手脚都有些发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面散落出去足有好几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那是篮球馆顶部的一盏照明灯!幸好刚才躲闪得快,要不然现在自己即便不变成一滩rou酱,脑袋开花颈骨粉碎那也是轻松随意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这盏灯是这位来自西藏的欧洲人使用蠹痕拆下来的。 这家伙一上来就想干掉我!冯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过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开个相亲会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杀戮来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为了获取他体内那股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从来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要取他性命的,从来没有过。因为他是天选者,人们面对他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人想诛杀魔王,有人想臣服于魔王,有人想获取魔王的力量,这些想法或者说欲念,都得着落在天选者身上来寻找和实现。所以即便是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危机,他也并没有慌张到手足无措——他还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于马上就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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