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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第2/3页)
果她没有那么贪婪虚荣,那么她现在可以过得比谁都好。”要知道,那位她曾嫌弃过的郝老爷子的部下的孙子,现如今可是华国最年轻的团长啊,不仅前途无量而且极其顾家,从他妻子脸上从未褪去的笑容来看,足以体现她现在过得有多幸福,也足以证明郝欢虞的选择有多愚蠢。 凌亦淼一怔,深深地看了一眼郝欢颜,扶额笑道,“从前世到今生,陛下您果然还是这么爱记仇啊。” “我不是记仇,我是怕麻烦。”郝欢颜耸肩,“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今时不比往日,法治社会,杀人可是要判刑的。既然没办法彻底斩草除根,我就只好换种方法给我那好堂姐找点事发愁,也免得她又闲着没事来找我晦气。” “难怪圣人会说这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还好我后面去喜欢男人了,要不然的话……啧啧,封嵘可真倒霉啊。”凌亦淼摸着下巴,小声低喃道。 “你说什么?”郝欢颜挑眉。 “没,没,没什么,您听错了,哈哈。”凌亦淼赔笑,又点头哈腰的作了好几个揖,总算把郝欢颜给逗笑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 转眼已入了十二月,也正值《爱情将至》这个节目的尾声了。 今天便是节目的最后一期了,可一大早,刚起床的郝欢颜就没见了封嵘的踪影,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就在郝欢颜开始着急的时候,门铃突然响起了。 郝欢颜打开门,就见文秀英和郑挽忆如同两条滑溜的鱼利索的钻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装备齐全的摄像师。 “jiejie,快去洗漱,我们的节目就要开始了。”热衷于跟郝欢颜捆绑炒作的文秀英今天对郝欢颜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她欢快的窜到郝欢颜跟前,用双手推着郝欢颜的后背就往里走,“快点快点,时间要来不及了。” 搞不清状况的郝欢颜只好满头雾水的把自己收拾好,就在准备出门的时候又被文秀英给拉住了。 “等等,jiejie,换上这个。” 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校服,郝欢颜顿时愣住了。她无言的接过曾经的高中校服,脸上露出一抹怀恋的笑容。 “你们怎么弄来这个的?” “秘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有惊喜哦。”郑挽忆故弄玄虚道,嘴角那抹狡黠的笑意却越发的明显。 郝欢颜的困惑更深,有心询问可这俩姑娘嘴巴闭得死紧,无论郝欢颜怎么威逼利诱她们都不肯说实话,只得暂时作罢。 换好校服后,郝欢颜还莫名其妙的在文秀英的要求下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又被她俩拉上了恭候已久的保姆车,一路疾驰后,她们来到了一个郝欢颜曾无比熟悉的地方——实验中学。 “这里是,我曾就读的高中?我们来这里干嘛?”车里人依旧不答,只是在那儿笑,然后撺掇着郝欢颜赶紧下车。 郝欢颜无奈,只好扶了扶有些陌生的黑框眼镜,从车上下来,结果没走几步,就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安灼华给拽住了。 “欢颜学妹,快走快走!高一(二)班的景廉带人和你们班的封嵘打起来了,快去救场啊!” “什么?” 郝欢颜毫无防备的被安灼华拉着往里跑,周围快速闪现过熟悉的景色,原本迷迷糊糊的大脑也渐渐恢复了清明。 这条路,这片景色,这个地方,还有…… 听到不远处的喧嚣与吵闹,郝欢颜猛然停下脚步,一双眼睛一错不错的凝视着几米开外正跟人打架的男人……不,是男孩,嘴角的弧度不禁越来越大,直至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 还有,这个我最爱的人。 今天,是我们初遇的日子。 各种意义上,真正初遇的日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封嵘是s市实验中学高一(三)班的新生,同时也是以本市中考状元的身份进入这所高中的,所以在他刚入校时就得到了各个老师的青睐和同学们的崇拜,一举一动都受到关注和瞩目。 按理来说,老师关心,同学和善,除了生活清贫困苦一些,封嵘的校园生涯也该是舒心的,可唯独一件事,或者说是一个人却让他尤为在意。 那个女孩叫做郝欢颜,是封嵘的同班同学。 不过不同于与她同龄的其他女生们的天真烂漫,活泼开朗,郝欢颜就像是那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沉默而又内敛,丝毫没有存在感可言。 开学快一个月了,她却从来不跟同学交流,甚至有好奇的同学主动跟她搭话她也爱理不理的。而且她从不听课,几乎每每刚进教室她就会趴在桌子上睡觉,老师们对此也熟若无睹,从不管她,只是交代课代表以后不用收她的作业了,然后放任自流。 时间一长,班上就开始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风声,说郝欢颜脑子有毛病,是个神经病,能进这所学校完全是因为她有一个有钱的“干爹”,硬生生的用钱砸进来的。 原本这话还没几个人信,甚至还有同学对此嗤之以鼻。可渐渐地,随着郝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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