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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庞意顺着她的提问一条一条的回答,非常感人! 庞意:他不怎么挑食,臭豆腐不吃,沾都不能沾,可能觉得不干净味重。 他不吃吗?那怎么两人逛小吃街时,她吃了一块觉得还行,顺手喂给他,结果都被他吃了,这也叫不沾? 奇怪。 庞意:喜欢深色的衣服,黑色居多,不爱穿校服。 校服纯白加蓝色点缀,盛蕊在高中时基本没与秦遇唯接触过,即便是学校里碰到了也不会留意,她也不喜欢吊儿郎当的小混混。不过结婚后,秦遇唯的衣柜总是备有成套的深色西服。 能合上,正常。 庞意:身边女性没几个,男的嘛就我最铁,常被告白就对了。 这点盛蕊深有体会,秦遇唯与她结婚时风头正盛,他交易出林城近十年最大的一笔收购案,是名副其实的钻石王老五,所以小报杂志写他“英年早婚可惜了”,又说盛蕊配不上他,哪怕他是入赘盛家。 庞意:他喜欢听歌,尤其爱听电台节目,fm103.8是他最爱。 电台?秦遇唯工作至上,都是盛蕊在外玩乐折磨他,一点属于自己的兴趣爱好都无。 只要她回家,他一定在家等她,无论多晚。她去酒吧他温醒酒汤,她去画廊买画他主动帮安装,她带友人去party他会开车接她。 盛蕊玩得疯,秦遇唯与她正好相反,安静似沉寂的海,可海底深沉,海浪也能掀起狂风骤雨般的咆哮,一直以来是盛蕊低估了他。 她做这些的前提,仅仅以为秦遇唯对她的爱都是假的,等到看清了,她的心跟针扎一样,再见到庞意发来的消息,眼泪啪嗒落在屏幕上模糊了视线。 难过之余又会庆幸。 毕竟上天对她不薄。 盛蕊抹掉眼泪,给庞意回消息。 “谢谢。” “昨天看你们脸上还有乌青,我这有消痕的药,很有效,等会带给你们。” 逃避不是办法,不想学也得学,想见的人,多让她难过都要去见。 盛蕊打起精神洗把脸,手机在洗手台上震动几下。 庞意:你没去上课? 盛蕊刚想回,他又发来。 庞意:江湖救急! 盛蕊左眼皮跳,立马给他打过去,手心的水珠顺着手腕往下滑,对方秒接。 “庞意,你发的是什么意思?” 他语气略显尴尬,支支吾吾又不得不说,“我,我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尴尬归尴尬,蛮真诚。 盛蕊反问他,“你也没去上课?” 这个点,总不能在学校里明目张胆打电话吧,莫小咪带了手机,这会也没看消息,应该是没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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