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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世俗与晨暮,我选择晨暮 (第1/2页)
雨霖订婚宴前一天,每个人忙得晕头转向的。 绿苏也在其中。 寂和把明天要用的瓜果都摆好盘。 走到院子里的那颗大枣树下面,看着天上的弯月。 月光之下,是来去散步的行人。 她恍惚间看见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的人。 齐耳短发,口罩遮了半张脸。 牛仔外套里的那件唐老鸭t恤被映得清清楚楚。 特别像晨暮! 寂和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 她们走了很远,走出了村子,来到镇上。 晨暮的目的性很强。 她是直接朝镇子上的小广场去的。 广场上人并不怎么多,松松散散的几个中年男人在吃烧烤喝啤酒。 寂和一路跟着,来到中间有树木遮挡较为昏暗的地方。 晨暮和一个男人坐在广场的交椅上。 月光泄下来,隐隐约约的能看见那个男子眼下的青灰色泪痣。 棱角分明,英气硬朗。 皮相一派正气。 晨暮开口说话了,声音颤抖。 她说: “宗祠......” 宗祠?寂和心一惊! 世上的事当真有这么巧吗? 还没等她唏嘘完,就听见那男子说: “乐乐,新闻上说你最近状态不好?” 晨暮把眼泪逼回去。 “是不好。” 宗祠紧了紧眉头。 “生病了?” 生病?也许是吧。 晨暮从交椅上站起来,半蹲在他面前,紧握着他的手。 模样卑微又虔诚。 她说: “宗祠,你别娶她。” 眼前的男人神色没有一丝变化。 晨暮又凑上去,看着他的眼睛。 眼尾有细纹,像大海粼粼的波浪。 映在她心里,还有明亮的月光。 她说: “宗祠,你忘了吗?” “你说过的,等我长大你就娶我。” 宗祠没有躲闪的看向晨暮。 “乐乐,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她苦笑一声,“明白什么?” “你和我在六年前就结束了。” 晨暮惊慌失措的站起来,矢口否认。 “我这还没结束。” 又像乞求一样。 “你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椅子上的男人也站了起来。 “你年轻朝气。是清晨带着露珠的玫瑰,芬芳迷人。” “我承认我爱你,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变化。” 晨暮掩住宗祠的嘴,阻止人继续说下去。 然后踮脚凑上去,亲吻他。 宗祠并没有拒绝这个吻。 等两人分开的时候,他才问道: “乐乐。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 “那我呢?” “三十六。” “我们在一起折腾了这么多年也够了。” 晨暮抱着他,紧紧地。 “不够!” 宗祠推开怀里的人。 “等你再大一些就会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相爱就够了的。” “雨霖温柔贤淑,父母亲喜欢。两家门庭又相当。” “更重要的是,她适合做我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晨暮不说话了。 她从宗祠的眼睛里看不出山崩地裂的情意。 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从废墟里抱起自己,送她山茶花的少年了。 宗祠不再停留,他走出了那片阴影。 离开了广场。 晨暮低着头,任帽子滑落。 眼泪砸在青石板上,晕开。 寂和没有出去,而是选择无声的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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