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手记之破窗_第1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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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 (第3/5页)

与马三同住的流浪汉还卧在那里,可惜他是个聋哑人,又不识字,我和沈恕用半通不通的哑语同他比画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明白,只好作罢。

    倒是卖羊rou串的张丰乙远远地看见我们,就热情地打招呼。我东奔西走了大半天,又饿又乏,闻到羊rou串的香气,立刻挪不动脚,索性在小摊前的板凳上坐下来,开两瓶橘子汽水,递给沈恕一瓶。又让张丰乙烤五串羊rou串,多加孜然和辣椒。

    沈恕不吃羊rou串,就向张丰乙询问两洞桥下流浪汉们的活动情况。张丰乙常年在两洞桥旁卖羊rou串,虽然他自己说不怎么留意流浪汉们的动静,但他十分健谈,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眼睛底下那点事,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沈恕听着就不怎么起劲。

    张丰乙热情地给沈恕递上一串rou串。

    沈恕摆摆手说:“吃不惯那东两。你曾经接触过警察行业?”

    张丰乙一愣,说:“你怎么知道?”他这样反问,等于就是承认了。

    沈恕说:“你说话时提到‘重点人口’和‘两劳释放人员’,那是警方常用术语,普通人说话时很少用到,老百姓的大白话是‘社会混子’、‘劳改犯’,所以你对警察这行一定有足够的了解。”

    我见张丰乙佩服不已的表情,忍不住笑道:“在沈支队面前,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被他看出些蹊跷,我早就习惯了。”又对沈恕说:“我和丰乙是老邻居了。十几年前他家住在我家楼上,那时候他上高中,最人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警察,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父亲请教问题,特别刻苦好学。可惜由于身体原因,考了三回警校都落选了。”

    张丰乙的神情有些黯然,伸出左臂说:“小时候淘气摔断了胳膊,找蒙古医生接的,长好以后总是伸不直。按说不影响正常生活,可是要考警校就差了那么一点。”说完举起胳膊抡了一个圈子,以示手臂功能正常。

    沈恕叹了口气,说:“世上的事,不如意的更多些,你现在自食其力也很好。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谁知道却阴差阳错地成了警察。”

    我第一次听见沈恕谈论他少年时的理想,有些诧异,不由得瞪大眼睛,说:“原来你最想干的是我的差事,好啊,咱俩换换,我早就干腻了。”

    7

    三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三驴子的供词成为眼下最有价值的线索。

    首先,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侦破本案的关键所在。如果确实如三驴子所说,凶手谋求的是流浪汉的人体器官,逻辑上说得通,同时也可以解释凶手杀人后转移尸体的做法。可是,沈恕却一直持怀疑态度,因为人体器官的买卖或移植,都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人体器官移植之前需要经过验血、配型等系列医疗程序,而大董等受害者既然不同意出售自己的器官,那么这系列检查也就无从谈起。凶手杀害流浪汉后摘取器官牟利的动机就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这种说法不足采信。

    从专业角度,我赞同沈恕的分析。楚原市确实存在人体器官地下买卖市场,但那是建立在两厢情愿的基础上。器官不是珠宝财物,强买强卖做不成生意。

    可是,否定了这个动机之后,凶手的作案目的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流浪汉身无长物,凶手甘冒奇险犯下这系列凶杀案,总不会一无所图吧?

    三驴子提供的第二个重要线索是凶手的样貌。其中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左肩有文身;二是后脑勺秃顶,但四周有头发;三是身材高大壮硕,比遇害的大董高半头。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在楚原市屈指可数,要找出来并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

    二亮几乎一拍脑袋就想起一个:家住苏相屯、打老婆的二虎子。那天二虎子在大马路上暴打他老婆连香,被二亮制住。二亮记得清清楚楚,二虎子生得五大三粗,后脑勺锃亮,左肩膀上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这些特征无一不与三驴子描述的凶手高度吻合。

    可是,在三驴子提供的线索里,到底有多少假话,目前还很难分辨。他对凶手外貌特征的描述,几乎就是明确地指向二虎子,考虑到他曾到二虎子家偷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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