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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第4/4页)
“那好,你觉得我应该给你几天的时间,让你可以跟你老公好好谈谈?” “一天就够了。”柳如絮也知道律师的时间宝贵,再说了,这次下定决心之后,她也不打算跟沈业焌好好沟通,而且之所以跟他谈,主要是尊重他,否则,以他母亲的态度,她现在就能请顾晟给他发律师函了。 “好的,这个我接受。那么,第二个问题,既然你已经决定聘请我了,孟欣也跟我说了你之前的要求,你只想要你的女儿小樱,至于赡养费什么的,你都不打算要,是吗?” 柳如絮点头,这沈业焌愿意把小樱给她,她就对他们感恩戴德了,至于赡养费啥的,既然她婆婆不愿意支付,她也可以不要,大不了,一开始,她跟小樱的日子难过一点。 她相信凭自己的努力,肯定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然后她跟小樱的日子就会越过越好。 “其实,我跟孟欣的意见一致,觉得你该索要你应得那一部分,毕竟,你丈夫跟别人的女人在一起,是事实,无可否认的,而且,你丈夫跟别的女人还拥有过一个孩子,这些都是证据,所以,哪怕你提出要他一半的家产,这个官司,我都有胜算,你确定要放弃?” 因为柳如絮跟孟欣要好,所以有些话,原本律师是不能说的,顾晟都说了,要不是因为这层关系在,顾晟只会说一些律师该说的官方话,而不是这种肺腑之言,还夹杂了自己的判断以及个人同情。 因为孟欣说,柳如絮嫁给沈业焌之后,就辞职在家当了家庭主妇,而且她婆婆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每个月给她的零用钱不多,所以她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存款。 如果真的打起了官司,她担心的就是这一点,沈业焌母子要是不顾良心,说柳如絮没有经济收入,那么法官为了孩子的未来好,肯定会将孩子判给有经济能力的那一方。 即便小樱能够力挺自己的母亲,说愿意跟mama生活在一起,可是客观物质条件不足,也不一定能够让柳如絮心想事成。 因此,她跟顾晟分析过后,顾晟也觉得,赡养费是一定要的,有了钱,才有经济基础,有了这个,才能保证小樱的基本需求。 一个没有收入,没有工作的女人,要想挣得抚养权,除非是男方放弃,否则,不容易。 “我不想要他们的钱,而且,他们也肯定不会给,没关系,我只要小樱就够了,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去找好工作的。”柳如絮点点头,她确实不愿意要他们沈家的钱,对她来说,小樱才是她最重要的宝贝。 “你是不想要,还是因为他们不想给?他们不想给,但是法院判我们赢了的话,就必须得给。”顾晟再次提醒她。 虽然他可以看在孟欣的份上,可以不跟她算律师费,但是在之后所签订的代理合同上,却要有律师费支付这项内容的,而且,对方既然那么有钱,请的律师水准也不会低,因此很容易在律师费上面下功夫。 一个没有收入的女人,还要支付那么高额的律师费,肯定也是不容易的。 “还是不要算了,麻烦你了,顾律师。”柳如絮就是这样单纯,既然婆婆不愿意给,那她可以不要,只要他们愿意跟她协议离婚就行。 “那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顾晟看了孟欣一眼,所以,他的说服也失败了。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顾律师?”柳如絮看着顾晟,小心翼翼的问着,她是真的担心给别人添了麻烦,尤其对方还是孟欣的朋友。 她给孟欣添了太多的麻烦了。 “不会,我们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再麻烦都是律师的本分,何况,你这离婚案只是很小的一件官司,柳小姐,接下来放轻松就可以了,等我们签订了代理合同,一切只需要好好配合就行了。”顾晟说着,抬腕看了一下时间,“孟欣,没其他什么事,我先走了。” “好,我们再待一会儿,两个孩子,难得一起玩。”孟欣点点头,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麻烦你了,顾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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