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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2页)
“你这都不拉窗帘的?”朱韵环视一圈,明明大清早,屋里一点光都没有。 任迪懒懒嗯了一声。 趁着任迪醒觉的功夫,朱韵把会客区整理了一下,期间房子里安静得可怕。这栋别墅少说也近五百平,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朱韵回头问:“乐队其他人呢?” 任迪冷笑一声,“不知道。” 她一瓶酒下肚,好像还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一瓶。 “别喝了。”朱韵说。 任迪反应有点慢,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任迪身上酒味很重,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 朱韵无奈。 她想起之前,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奶奶八十大寿,她回国庆祝。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还是不能‘共苦’的人多?” “都很多。一直过得好,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如果一直过得很苦,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 “没错。”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 “总之,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太上火,看开点。”朱韵说。 “哟,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扯了扯嘴角。“你管好你自己得了。” “想开点。” “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任迪忍不住道,“你以前不这样啊,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 朱韵:“你别骂人啊。” 如果说这些年朱韵的“老朋友”里,谁过得最好,恐怕只有付一卓了。 六年下来,这位拉丁巨人不出意料还是没有固定舞伴,但他也不愁,在城西自己开了个舞蹈班,专教小朋友跳舞。 朱韵曾经去过一次,舞蹈班开设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区里,不过他品味高,装修很讲究,朱韵去的那次正好赶上表演,昂贵的进口地板上坐了一堆家庭主妇,看着自己的小孩在前面一顿狂扭。 说起来,任迪能跟付一卓认识,也是朱韵的“功劳”。 当年付一卓费了死劲终于大学毕业,被他爸抓回去经商,后来他偷偷跑出来,到这边开了个分文钱都挣不到的舞蹈班。只不过他自理能力差,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他在这又没熟人,只能求助朱韵。 当时朱韵正在美利坚披星戴月点灯熬油,就把这件事托给任迪了。 “傻逼。” ——这是当年任迪初见付一卓的时候给出的评价。 几年过去,她的评价改了。 “厉害,”任迪又从烟盒里取了根烟,懒懒地说,“我见他的次数也不多,但他几乎没变化,次次都那样。这年头能让自己开心是最大的本事……要喝酒么?” “别喝了,你都喝多少了。” “别拿你的酒量跟我比。” 朱韵白她一眼,起身想去拉窗帘,被任迪吼住。 “别!” “为什么?” “晃眼睛。” 任迪常年昼伏夜出,皮肤惨白,而且她总化妆,眼睛周围颜色像是渗进去了一样,永远黑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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