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先生的厨房_第1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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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 (第1/4页)

    这酿酒的糯米非得洗二三十遍,否则不够干净不可入酿,米经过三馏蒸得彻底软烂后,摊开纳凉一夜,才能投入到浸泡好的酒曲中去充分搅拌直至变成烂粥状。等到酒发起来了,分三次分别按照前面的做法投入二斗米搅拌,温度的掌控和时间的把握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仅凭林大少一双手和一个鼻子。等到天气凉了一些之后,再最后投入三斗米,用浸泡过空水的黄泥酒封封得严严实实,等待三十多时日才算酿成。

    这酿一次酒费心费力,耗时进五十多天,可不就是麻烦嘛!不过也正是这么麻烦酿出来的酒才成了如今有凤来居的招牌!一小盅酒在酒楼里卖十块大洋,啧啧,非兜里有钱的人点不起。饶是如此,仍是供不应求。

    大人么说事情的时候,林蓁芃和王小阳就躲在楼梯处偷瞄。

    “其实我也有一个大哥的。”不过他整日不在家,到处游手好闲,还抽大烟,钱花光了就来家里拿钱,这也是他们家日子过得难的原因。所以每次王大哥回家的时候,他都会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他敢打嫂子和娘亲就扑上去咬他。

    “阿芃你将来想干什么呀?我想赚很多很多钱!”但是一分钱都不给大哥!

    “我想做大哥一样厉害的人!”厉害到所有人都不敢说他是私生子,是大哥的污点。

    “嗯!那你罩着我,我赚钱给你花!”

    “没问题!”

    两个小孩还若有其事地拉了勾,然后开始商量对策。

    “你想成为像你大哥一样的人,那你大哥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林大哥小时候肯定也是很厉害的人,你可以从现在跟着学呀!”

    林蓁芃觉得很有道理,想了半响,一脸纠结,他怎么知道?他那时候压根就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林葳蕤早就听见他们在那说悄悄话了,招了招手,像招小狗一样,懒懒道:“过来吃桃子。”这是今年山上最后一批桃子,用它可以和桃花花蜜一起做粉白色的百果子。表面看着结实,其实洗一洗咬下去就能蹦出满口粉色汁水,一个有成人巴掌大,充满水果天然的清甜。林葳蕤已经打算让人在山上专门开垦一块出来种桃树了。

    在外小霸王的两小只屁颠屁颠地去了,小手放在腿上,乖巧地坐在他面前拿牙签吃水果,是的,这桃子还被切成了一瓣一瓣的,寻了个白瓷果碟,摆得整齐又好看,完全符合大少爷的审美。其实比起阿福,胖婶才越发有林大少座下第一狗腿的架势。

    王小阳用眼神催身旁的林蓁芃,林家小哥擦了擦嘴,细声细气地问道:“大哥,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呀?”

    林葳蕤听到这个问题,放下手里的书,望向他。

    幼时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呵,大概是浑身脏兮兮的小老鼠吧。

    林葳蕤原来不叫林葳蕤,他叫林小草。因为被孤儿院院长在后山一个草丛里捡到的,所以叫林小草,除了有贱名好养活的用意外,也希望他如春风吹又生般坚韧顽强。

    不过九岁那年,孤儿院倒闭,孤儿院孩子太多,院长也只能抚养一些还在襁褓的,于是她对九岁的林小草说:“孩子你已经没有家了,得出去找工作养活你自己。除了偷和抢,杀人和犯法,什么你都可以做,只要活下去。去吧。”

    九岁的他和其他长大的小孩子住在天桥下,这群孩子打跑了恶狗和野猫,也设计赶走了抢东西的成年乞丐,靠着捡垃圾养活自己。他们有超越年龄的勇气和本事,可惜没能敌过大自然。

    林葳蕤记得那一年是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下了百年来的第一场实实在在的雪,雪花很美,铺白了大地。不过对于住在桥洞下的孩子们来说是华美的灾难。

    林葳蕤淡淡笑着说:“小时候的我,很讨厌饿,最讨厌雪。”

    第21章 壬子年小满·曹坤乾

    午后的林家小别业弥漫着一股令人昏昏欲睡的气息,两只问东问西的小孩被大人赶去练大字。林葳蕤上了二楼,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中西结合的吊灯发呆,睡意涌来的瞬间,选择进入了另一处洞天。

    小洞天此刻也是初夏时节,但水稻和小麦却是已经收了一季了,枝头也挂满了成熟的果子,粉的白的绿的紫的,十里山花烂漫,正是落花时节。

    这个“世界”的作物生长似乎不遵循林葳蕤所知的任何一处地方的四时节气,若是老衡看到,怕是就不会奇怪这田里的作物怎么长那么快了,因为它们的祖先长得更快。伏仙河里的水只有一天一捧的灵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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