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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2/3页)
我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交朋友那么容易……但是但是……没办法,我靠直觉嘛,直觉不合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靠近都不想靠近啊,合的人又那么少。” “本来就是这样的,哪有那么多朋友。”许芸芸翘着脚,耸了耸肩。 “……虽然我没办法和你说为什么。”被压得闷闷的声音传来,“但是,蓝森先生真的是很好的人,不是那么泛泛的好人,是我真的觉得他很好,货真价实的,真心实意的,很好很好的人。我把他当我的朋友,希望能好好珍惜他,但是我其实……没太敢指望过他能把我也当朋友,因为我知道做朋友有多不容易,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啊。” 连恰探出头来看许芸芸,头发被蹭得有点乱,脸颊微红,眼睛弯弯的,像是落了一捧星星进去一样。 “别的我不知道——”许芸芸拖着调子,慢条斯理,爬上了两架床中间的梯子,伸手去捏连恰的脸,“——但我知道恰恰要被拐走啦!” “呜哇哪有……” “有!”许芸芸两只手一起上,捏着连恰脸颊上软乎乎的rou,“我宝贝了六年的小天使,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拱走啦!我吃醋!” “没有啦,哈哈哈哈哈——不一样,不一样啦!芸芸是芸芸,蓝森先生是蓝森先生……噗哈哈哈哈……别挠我别挠我啦!我怕痒啦!”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地闹腾了好一阵子,直到连恰抓着毛绒兔猛拍许芸芸,才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午将近十一点,在蓝色森林里碰了面的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 只不过连恰是真的说出声了,蓝森只是用他的表情很诚实地表达了惊讶。 连恰“啊”的一声,是因为蓝森竟然在脑袋上戴了一顶棒球帽——这种装扮让蓝森先生看起来不那么蓝森先生了,更接近于蓝森少年,比曾经的连帽衫扮相看着还要小。 蓝森惊讶的是,连恰竟然把头发扎起来了。 连恰一直都留着半长不短的及肩发,平常都是披散着头发,只在脑袋一侧别个小发卡当做装饰——四叶草,粉樱花或是泰迪熊——但这次却把头发扎到了脑后,因为头发还不够长,脖子后面剩着一圈小碎发扎不起来,辫子也小小的,翘在脑后一晃一晃。 “蓝森先生,为什么现在就戴帽子呀?”毕竟他们是说好先吃饭再去游乐园的,在屋子里还戴着帽子有点奇怪。 [这样看起来奇怪吗?] “帽子?不会啊,这么看可年轻了,运动少年的感觉。”连恰实话实说地称赞。 蓝森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摘下棒球帽放到一边,像之前的许多次一样去处理早就洗净切好的食材。 “……” 连恰愣愣地眨了眨眼睛,没弄清楚蓝森戴上帽子是不是就是为了让她看看而已。 或者说,感觉更像是……审核一样? 她抬手摸摸后脑的辫子,后知后觉地心虚起来:“蓝森先生,那我把头发扎起来怎么样?看着会奇怪吗……我好久没有留过长发了。” 蓝森的动作一顿,简单地摇了摇头。 连恰无师自通地看懂了蓝森的意思:“不奇怪就好啦,我觉得去玩的话头发梳起来方便点,而且有点热了。” 她发现她解读蓝森肢体语言的能力似乎有所增强,这让她觉得十分开心,就像是某种他们关系亲近的证明一样。 蓝森在做饭,连恰不想吵他,何况也确实没什么事,她往前趴在吧台上——她好像开始习惯吧台的位置了,因为和蓝森说话方便——在微博随便刷着玩儿。 然后就想起有段时间没刷蓝森的微博了,从关注列表里找到蓝色森林点了进去。 蓝森的微博一如既往的充满各类活动宣传、转发抽奖与烘焙心得,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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