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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1/2页)
她喝了几口,直接就去掉了一大半,这才好受了些。 车子一个急弯,扫起碎石落崖,温千树天旋地转地往霍寒怀里靠,被他的大手用力稳住,“没事吧?” 她摇摇头,继续挨着他。 副驾的杨小阳吓得直拍胸口,“粥哥,你小心点啊。” 这两人出发前搞了个兄弟结拜,本来按年龄算,杨小阳比盛千粥还大上三岁,但盛千粥江湖走得多,耍起了赖皮,硬是弄了个猜拳定先后的规则,把人家杨小阳唬得团团转,最后憋屈地成了“阳弟”,还要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粥哥。” 这亏也吃得太大了,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又能说些什么呢? 杨小阳其实是心甘情愿的。还记得某天晚上,他和杨小阳一前一后走出来,盛千粥搭着他肩膀,“你怎么还霍队霍队地叫,听起来多生疏啊!” 他一愣:“那应该叫什么?” 盛千粥恨铁不成钢地跳起来拍他脑袋,“傻哦,当然是寒哥。” 可是……那是他偶像啊,还是救命恩人,可以叫得这么亲近吗? “当然!既然都加入了,那我们以后就都是兄弟了。” “兄弟”两字拨动了杨小阳心底最深处的那根弦,从一开始为追回千佛塔文物,到后来经历了那么多的事,这份同甘共苦的情谊,深一笔浅一笔地刻在生命中,再难忘记。 被人接纳,被人认可,被人叫做兄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想着都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 盛千粥重重地咳嗽起来,杨小阳被扯回思绪,问道,“怎么了?” “没事,吃了点泥尘。”盛千粥往窗外吐了两口口水。 一辆嘟嘟冒响的拖拉机几乎擦着车子过去,现场上演了一场堪称完美的行为艺术,杨小阳看得目瞪口呆。 一个穿短裤、背心的大叔抛了个眼神过来,他面色黧黑,眉毛很粗,像两条肥硕的毛毛虫,大概常年喝泉水的缘故,牙齿很白,笑得很友好,“来旅游的吧。” “是啊。”盛千粥探出头去,比了个朝天的大拇指,“叔好车技啊!” 中年大叔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走习惯了呗。” 他又说:“你们晚上如果要住店的话,可以去镇头的那家‘天上人间’,那是我儿子开的,报我的名字能打八折。” 盛千粥笑呵呵的:“叔您叫什么名字啊?” “瞧我!”大叔四处翻,最后从裤兜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名片,“我叫王大福,我儿子叫王小福。” 盛千粥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黄小福”,下面是一串手机号码,再下面是“黄大福”,原来是姓“黄”而不是“王”啊,怪不得这“天上人间”听着也不怎么正经。 “叔您家这福气是一脉相传啊!” “那是那是!”大叔说,“特地找人算过的,花了不少钱呢。时间不早了,我赶着去卖瓜,你们今晚一定要过来哦。” 他又特地强调:“千万记住,提我的名字享受八折优惠。” “好好好。”盛千粥连连应着。 大叔这才满意地开着拖拉机,载着大半车的瓜,拖着一条浓滚滚的黑色尾气走了。 盛千粥也启动车子重新上路。 车子又拐过一个大弯后。半山腰有个黑影从树丛里冒了出来,他收好望眼镜,矮着身体钻进帐篷,“军哥,果然不出您所料,他们到山城来了。” 军哥摸着下巴:“这就叫请君入瓮。” 那人附和着笑。 军哥把这个消息汇报给白夜。 白夜:“这么快?这霍寒还真是个有趣的对手。”他喜欢和聪明的人交手。 “对了,白爷,还要继续盯着吗?” “不必了。” 虽然并不明白白爷的用意,但军哥也没有再过问,“好的,我知道了。” 他把手机丢在一旁,掀开帐篷门走出去,看着日暮下的山林,嘴角缓缓露出笑意,“霍寒,这山城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 *** 快接近山城时,沿路可以看到不少的小贩,卖的东西也千奇百怪,常见的日用品,还有一些见都没见过的东西,方言夹着不甚标准的普通话,讨价还价的声音充盈在黄昏的空气里,热闹极了。 车子还没停下,几个妇女就拥了上来,“住店吗?住店吗?一晚九十,有热水,有歪嗨,可以上网……” “我们家一晚七十,有麻将歪嗨!” “太太买菜吗?” “先生,要不要买点烟?” 还有只小脏手从车窗外伸进来,“jiejie,买口香糖吧。” 温千树偏头一看,是个矮瘦的小男孩,细细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粗绳,绳子吊着两块可张可合的木板,上面摆满了烟、打火机和口香糖,还有看起来很劣质的……安全套。 大概很重,他弯着腰,小脸红红的,语气几乎带着恳求,“jiejie,买吧买吧。” 温千树下意识去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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