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_第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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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节 (第3/8页)

”能生“金子”,金炁为万灵之主,故称金为“金母”。万物的灵性,即一团金光,所以原灵以金为母,以示灵性如金不灭。

    当今之世已进入“金色世界”,五金已伴随着人类左右,生活中处处离不开金。诸如汽车、火车、飞机、钢筋楼房、家用电器、项链戒子……等等,衣食住行,样样离不开金,五金设备取代了土木器材,显示出“金”是随身宝,“母”是众生珍。金气人人喜爱,但人性却走向反面,生活糜乱颠倒,所谓“纸醉金迷”。

    “利”就是财货利益。今人重利,视金钱为生命。纵观人类的争争斗斗,社会的是是非非,一切矛盾的总根源,无非是为了夺取私利。凡以非法手段拥有私利者,必招怨忌,必损福德,所以在得利之后,祸害就随之而至。人若执着地追求财利,终会被“利刃”剥夺生命,故“利害”两字紧密相连。愿世人轻利远害,切勿贪盗骗抢,切勿唯利是图,以免利刃无情。一切物质利益,其应用之妙,全在乎一心,故应当善而用之。

    有人问曰:“世上何物为宝?”先辈曰:“无罪于身,是为至宝。”若是要财不要德,即使珍珠玛瑙、金银财宝系满身躯,也不过是“囚犯”身上的“枷锁”而已。财为患之本,聚财如聚祸,财为爱欲根,能起一切罪。若以财去积善,施舍于人,乃是财之善用,则可积福德。凡眼视财为宝贝,慧眼视财为累赘。弃其俗物,无挂无碍,軽松自在,岂不美哉!劝君勿贪世上难得之货,金银财宝乃大道所生,可遇而不可求。钱财是天下公有的流通之物。“钱水”有流通之性。“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钱应当扶济众生,把“死水”变成清澈活泼的“活水”,不要当个守财奴、吝啬鬼、小气鬼,而把活水变成腐臭、滋生细菌的死水。

    钱财乃天下人所共有,即使你已经拥有,也只不过是仅让你借用几年而已,终必散而流去,不可能长期据为私有。也不论你愿意与不愿意,它都要像奔腾的江河一样,流向该去的地方。知此理,又何须积财累祸,背上沉重的包袱呢?还是修身养性,培养自己的一颗善德本心,踏上金色大道,与您的金色心光相映成趣。那时,你所拥有的,才是天下最真实、最可宝贵的东西!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为腹”,即注重静心默养,修心炼己,修持内在德性,凝炼五元真气,使体内德厚命固,复返先天。守五德,去六情,节私欲,养神明,不断充实内道场,使之固若金汤,此即谓之“实腹”。

    “为目”,是说眼睛总向外看,心总向外求,忘本逐末,迷于外物,都是为了暂时满足人心的虚华而已。“不为目”,即目不妄视,不为外部物欲所诱,不随物之流动而转,故能心静性定,精神内守,抱元守一,蓄精养神,方可返本归源。

    “故去彼取此”。“去彼”就是“不为目”。“取此”就是“为腹”。太上教导世人要像圣人那样,要“为腹不为目”,而不要“为目不为腹”。目与腹,一外一内,一假一真,一凡一圣,虽一字之差,其结果却是天壤之别。《阴符经》云:“心生于物,死于物,其机俱在于目。人之六识六贼,出自眼耳鼻舌身意,以眼为首,见物生染,故以见惑为甚,其机正在于此。”人处于有色界,若能忘于目,见物“视而不见”,观色“非色非空”,即使大彻大悟者,其机亦在于此。眼耳鼻舌身意,俱属情识之幻。惟性之本体,真空而妙有。

    圣人为腹,意在养性中之本体。不为目,意在视而非视,忘物忘视,不贪不染,皆知万象为幻。既知眼见为幻,一切尘缘皆宜除去,去除彼目之妄视,故曰“去彼”。既知腹中性体之贵,一切存养之事,皆宜取之,取来在腹中养性,故曰“取此”。其去其取,皆是自然之道,非有心而去,亦非有心而取。

    人有六根,经中只言眼、耳、口三根,何也?因为在六根中,以此三尘为最。为什么又言“为腹不为目”?因为眼根是六根中的第一根,故只言“不为目”。眼为六根之首,眼根一返,回光内视,其余五根即会自静。以一根带五根,了尽一切尘缘。圣人“为腹不为目”之义,一言以备之矣。

    【本章说解】

    本章的要点,是教人要“善于用物,而不被物所反用”。因此而提出警告,要人们对于声、色、货、利以及口腹之欲,加以节制,不要任性纵欲,而损性害命。

    天地之大,能包含万物,能容纳百川。天地犹如一个大肚腹,内有日月之明,能光照三界,能通达八极,好象人的大眼目。天地虽大,日月虽明,若不得无极之真,不具太极之理,则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包含,亦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光明。此即天地之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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