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_第1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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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节 (第3/8页)

弱。这种阴阳变化之道,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惟有深明其理,知道之妙,反行其道,逆转阴阳,以强为弱,守弱求强,才是真强。

    世人只知强之为强,弱之为弱,好强而厌弱,逞强而凌弱,用强而蔽弱,此皆是狭隘的偏见,鲁莾的表现。强弱互变之理,俯拾即是。观世间逞强好斗者,有几个能长久,最后多是引火烧身,自取其辱,由强而毁,由强变弱。古有“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俗话有“人怕出名猪怕肥”,说的都是强弱的互变之理。圣人知强弱之机,明盛衰之理,用弱不用强,用柔不用刚,处下不处上,守弱不用强,皆是反而用之。如此以守弱为强,颠倒而用,弱之势虽似一时不足,而强之理却蕴含其中,强之势则可以久长。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此即“道者反之动”之理。学道之人,强弱宜反而用之。守弱即是强,逞强便是弱。今日能守弱,将来必为强。只知好强,逞强好能,必招祸患;强之过久,强到力尽时,岂有不弱之理?守弱就是守心,就是执两用中。“中”,就是天地之心,万物之性,万事之理。过刚易折,过柔易散,过强易损,过弱易溃。惟有执中,方可永立于不败之地。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其意是说:万物都有兴衰之时,在未废弃之前,必有一段兴旺时期,在它兴盛未废除之初,就要设法稳固它,这样才能延长其久兴不衰之势。天下万事万物,有废必有兴,有兴必有废。兴者,废之机;废者,兴之兆。兴与废乃是自然气机运化的变迁过程,天下国家有兴废的交替,人有由幼至青、由青至壮、由壮至老、由老至死的生命历程,物有由生至旺、由兴至废的消亡过程,这些都是阴阴演化、因果互换规律的必然。纵观天地万物,兴废之理循环不已,废兴之势往返不休。

    圣人明其理,因事物兴废之势反用之,顺其势而拨转阴阳。当事物处于将废之时,不免强为兴,安守暂时废败之势。守废以待兴,守弱以待强,审时度势,顺其自然,侍机再将废反之为兴。在守废时,虽处于一时之弱,强之理已在其中;虽守于废败之地,则兴旺之机已在孕育。兴废之理,就是阴阳互变互生之势。废久必兴,兴久必废,此乃常理。唯知理明法,恪守道德者,方可立于久兴不废之地。

    自然界由废待兴的现象比比皆是。日月交替,秋冬为废,春夏为兴。夜暗为废,昼明为兴。万物敛藏枯萎为废,开花结果为兴。人体病弱老死为废,青壮健康为兴。事业倒霉为废,发展壮大为兴……,如此等等的兴废运化,皆是阴阴之使然。若要转废为兴,只有守废守弱,待理势将至,则必然是一片生机盎然。守废就是守道德。

    古有“百废待兴”之句,这个“待”字就是守道,它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而绝不是坐以待毙的消极沮丧。常人往往识心用事,不知废兴之理,遇到兴时得意忘形,不知守废;遇到废时,心灰意冷,不知待兴。故而往往违背自然常理,适得其反。“将欲废之,必固兴之”盖是此义。

    天地有盈虚消长,人有寿夭穷通,此乃气数之常。但这种气数只可以拘凡夫,而不能律圣人。圣人有挽回天地之能,有扭转乾坤之德,有颠倒阴阳之法,惟逆施造化而已。即如时至金秋,万物将收,而翕弱已难,而圣人则有张天地之气运,强气血之功能。时至隆冬,万物皆废,槁枯难生,圣人则守一阳之复,待气象之重兴。圣人有此倒转之功,故能永立于不废之地。

    修真人应知废兴转化之理,心修无极,立于旋极,运化太极,驾驭阴阳,转废为兴,反而用之,守废待兴。兴与废不过是一个阴阴的交换过程,今日之废,必为将来之兴。明白此理,知白守黑,知废守兴,逆而化之,则有何废?若是一味求兴,不知守废,必导致骄危,安有不废之理。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说将要得到它、夺取它,必须先要给与它、补充它。大道本无“与”和“夺”之心。因为显态世界受阴阳五行规律的制约,所以在天地万物的运化中,在天地人三才的关系中,必然会产生“与”和“夺”这种对待现象。“与”就是顺生、给与;“夺”就是逆取、反夺。世人只知顺行之“与”,不知逆反之“夺”;只求别人给与,不愿舍去给人,故有“与夺”之害。

    《阴符经》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盗”即夺取。这段经文意思是说,天地以精气顺生万物,万物夺取天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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