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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2/2页)
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区的环境清幽雅致,湖风阵阵。 他推开门,恰逢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晚饭。 沈昂一进门,对面饭厅里一家三口同时抬起头来。 他的父亲沈毅,年轻的继母乔熙珠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沈扬。 “回来了?”沈毅语调生硬又严肃。 “嗯。” 继母乔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给沈昂拿碗添饭:“饿了吧!一块儿来吃饭。” “你让他自己去,又不是没手脚。” 沈毅一见沈昂就没好脸色,还在为他从省队退出的事情生气,好多天了。 “吃过了。”沈昂神情淡漠,从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发上玩游戏。 “混帐东西。”沈毅没好气地骂道:“不吃饭就去练球!别在这儿碍眼!” “别气。”乔熙珠柔声道:“他训练一天了,回来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下去,别说世界冠军,大学都不一定能考上。”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第9章 飞沙走石 夜色寒凉如水,一勾冷月,若隐若现地浮在云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丽,他在庭院的木质地板上,对着一堵墙练习拍球,砰砰锵锵,寂寥地回响在浓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边,脑袋随着白色的乒乓球的移动,有节奏地望过来,又看过去, 一个不小心,球滚到了金毛的身边,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沈昂颇有威严地唤它一声。金毛立刻将嘴收回去,同时大掌将球一推,球立即滚到了沈昂脚边。 “乖。”他夸一句,捡起球继续练习。 “这个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还喜欢我。”他漫不经心喃了声。 呆呆察觉到沈昂语气的变化,立刻走过来,用脑袋去拱沈昂的脚,求抚摸。 沈昂踢开拖鞋,用柔软的脚掌踩了踩呆呆的脑袋,算是爱抚。 又打了几拍子,顿觉索然无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间,躺床上望天花板发呆。 心烦意乱。 当初去省队,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逃离这个家,逃离老爸的管束。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没有mama,mama在生他的时候,因为突发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后,家里又来了一位女主人,没多久,有了个小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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