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先生的奇闻异事_第2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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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 (第3/4页)

死鬼入门,自今以后,当有七个人自缢。如果现在驱鬼,还来得及,(你们)为什么不请我作法来解除这一灾难呢?”

    看门人听后吓了一跳,赶急走入内宅向主人报告。当时主人是顾持国先生,性情刚正严厉,认为道士胡闹,就把道士骂了一顿。

    道士笑着说:“当真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了!”说罢长叹一声而去!

    过了几年,顾持国的女儿将出嫁,与他的女婿家因花轿问题相持不下,女儿忽然气得上吊死了。后来,顾的重孙(即孙子的孙子),被他母亲责骂。竟然和他的媳妇在楼上一同上吊死了!顾的孙媳妇高氏,与顾的孙子相处不睦,也突然自缢,接下来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残生,顾持国的曾孙,有一天,从书房回来,又在一棵桑树下吊死了。后来又有一陈氏夫人,嫁到顾家以后,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吴姓女佣出去买花,等她把花拿回来,陈太夫人已在侧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时,一家自缢人口刚好七个,真是奇谭!

    所以,为了杜绝不让这个地方再出事,我必须把这个女鬼的怨气化解掉,送她早日下地府报道才是正道,也是阴阳先生职责所为。

    想到这里,我就对女鬼说:“生死皆由天定,你的死,怨不得他们俩,自杀乃是大罪,罪孽深重,你难道不知晓吗?”

    古语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伤。意思就是指这生命并不只属于自己,还属于父母家人,所以不能自己拿走,自杀自然就属于不孝。换句话来说,自杀的人因为本身阳寿还没尽,本来今生要受的果报也还没了,该还的债也因自杀早死而未能还,自己决定自己寿命长短,不服天命,自然就是犯大罪了。

    一个人自杀后,不服天命,自然死后也进不了阴间的醴都城,最后只能成为孤魂野鬼。就算下到了地府,也会被打入枉死城,等到你原本注定的阳寿尽的那一天,方才能再去投胎。

    《果报类编下卷》有一个故事,说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阎王见到张大,发现抓错了人!于是就说:你既然到了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

    于是,阎王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

    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张大就差距鬼兵:“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

    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

    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

    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眼前一黑,最后悠然醒来已回到阳间!便将所见的一切,告知世人,劝世人莫要自杀。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劝君莫要想不开,劝君莫做糊涂事,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多想想关心你的人。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改变一切,但是死了,就真的苦海无涯了。(我又变得啰嗦起来了,不过因为这年头真的太多人经不起挫折,受不了打击,而选择了那样的一条不归路,真是希望大家能珍重生命。)

    书归正转,女鬼听完我的话,就说:“我丈夫被他们给逼死了,我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如今我死了,全怨他们,我就要找他们报仇。”

    第七十六章 湖中冤魂(5)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这些自杀鬼真的是太难劝了,因为他们的想法已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一个误区,绕不出来了。只有点重了他们自杀的那个点,或许才能让他们番然醒悟。

    《子不语》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杭州北关门外,有一栋房子,经常闹鬼,人不敢住,重门深锁。有一个姓蔡的读书人,要买这栋房子,别人都认为不吉利。蔡某人不听。等到买卖契约画了押,家人又不肯搬进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门打开,点着烛一个人坐在这栋房子里。夜将过半,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轻飘地从户外走来,头上围着细绸巾,向蔡某行跪拜礼。一方面又拿一根绳子挂在屋梁上,把头伸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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