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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份,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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