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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4/4页)
,逼居榜首。因为,这个错误使得我我至今都没能原谅自己。 无趣的守夜中,在我抱着冲锋枪,左盼盼,右看看之时,不远处的山头上,忽然闪了一个光点出来。但那光点就闪了一瞬,真的只是一瞬,我还没来得及扭头仔细察看时,它就消失了。 那时头顶的云层已经被夜风吹走,月亮已露出了头,洒下的月光让我能辨清远处山头的轮廓。而山头的轮廓,就与夜空中的璀璨星空接着头,尽管有月光助眼,但相互间的界限仍然是非常模糊。就是那种分不太清哪里是山,哪里是天的感觉。 转瞬即逝的光点,让我没时间去辨认它的“真伪”。困意之中,我以为那只是天上的星星闪了一下,就没过多去注意。但就是这个“没过多去注意”,为往后带来了许多麻烦。 我是说,如果说当时我过多去注意它,并将其究查到底,那关于后面故事的结局,必定会有改变。尽管现在再来谈起,多有一种“马后炮”之意,但我从不否认,那是我犯下的巨大错误。 客观来说,当时我受制于环境,一是容易看花眼,二是那光点在夜色中昙花一现,我无法确认那里是否真的有异常。三是我根本没条件去究查光电闪烁的原因。但,我不想用这些理由为自己开脱。 因为在无法挽回的结果上,这些理由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时已经快要接近换岗的时间,我盯了一阵那个山头,发现再无异样、确认刚才只是星点闪烁之后,便站起身,拍醒黄班长,换下我的守夜岗。 我没向黄班长提起这件事,就匆匆提着枪,枕囊而睡了。 这一晚,平安无事,除了蝙蝠们回洞翅膀扑腾将我吵醒,再没有其他情况影响我的睡眠。尽管身下是硌背的坑洼泥面,但我睡得很香。 转天醒来,和昨早一样,太阳还压在山头下,初醒的天空朦朦亮。整理好行装,我们再次出发了。叽叽喳喳的鸟儿,为初晨增添了几分轻松愉快之意。安睡之后,昨天的惊险好似一并勾销,因为林子还是老样子,惹完事的我们,并没有黏上什么麻烦。 路还是一样的陡峭难走,植被还是一如既往的茂密碍脚。但想着整条路线已经走完了一半,再没有多久就要到达目的地,每个人的心里,都徜徉起了兴奋感。 六人爬上了山头,勘探地形。 昨晚的“顶夜行军”,如我想的那样,并没让我们移出多远。现在站在山头上往后一望,是还能远远的望见昨天那片开阔地,以及开阔地上稀疏的房屋、时宽时窄的河流、蜿蜒曲折的山间公路。 见此情景,众人就又提紧了心。不过再往队伍将要行进的方向一探,那一边山高地峭,碧波万顷,葱郁的植被和宽厚的树冠将群山包得严严实实,哪里丁点儿人迹出现。 众人扬起笑脸,那才是我们最想见到,也最为熟悉的越南丛林。哪怕路再难走,也比贴着人迹而行要好。 定好线路,下崖攀坡,我们又开启了一天的跋涉。 任务已经开始了两天,我们虽然不能说完全适应了这片丛林,但至少也摸到了一些规律,比方说,走多久时间适合休息、哪些路趁脚好走,哪些树方便借力…… 而我,早就不如之前行进时的那般紧张谨慎,“慎查慎行”一度被我抛掉,我甚至开始在林子东张西望,想东想西:那头树梢上的鸟儿乖巧可爱,这边的怪石长得像人脸。又或者是,去观察邓鸿超那小子。 可能这就是我的“职业病”吧,在军营里我养成了习惯,总喜欢看到新兵蛋子受苦挨累的样子。而邓鸿超,无疑就是我心目中的新兵蛋。看着这个大学生喘气流汗的样子,我犹如生了怪癖一般,总觉得特别过瘾,特别好玩——尽管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行进至八九点钟的太阳,我们来到两山之间的一条溪谷里。 溪水夹在两片山谷之间,弯弯曲曲在地面辟出了溪道。呼啦啦的溪水声欢快怡耳,葱郁垂阴之下,温度也好似降下不少。指北针显示,我们要顺着溪谷而下,再由前方的山坳处翻出溪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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