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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第4/4页)
富贵道:“让他来书房。” 江先生道:“不可。东翁,纵然此子有用,也不可过于亲近了。何必在书房重地?花厅见不着他?院子里不能见他?十五岁了,该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自己宗族会怎么样。还要这么干,可见不是个可以亲近的人呐!对亲人尚且如此……” 谢麟道:“我这辈子就见着一个既品德端正,又不迂腐的人,余者要么刻板,要么私心过盛。人么,能用就行。且是少年,亲近些也无妨的。” “只有一个人么?” “是道灵。” 江先生讪讪地道:“那个可真比不上。” 谢麟笑了:“先生与我是同类。” 江先生琢磨着话里的味儿,挺满意,不再坚持反对在书房见高据了。见就见吧,反正现在用得着他,也许是谢麟自身的遭遇,让他对高据会产生同情心呢?硬拦不好。 谢麟对高据没有一丁点儿“同理心”,他一向以为,因一件事的遭遇相同、观点相当,就将对方当作知己、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是愚蠢的想法。人人都要吃饭睡觉,难道每个人就都是自己人了?笑话! 不过,见高据的时候,他还是十分和气的:“小小年纪,不容易。亲人给的伤,比外人要痛得多。坐吧。” 高据抿了抿唇,低声道:“幸不辱命。您要动手,得赶紧了。家里都知道他们两个的事,只要不传扬出去,都装不知道,反要瞒着了。只有拿个现行,譬如走了水,失了窃,又或叫巡夜的当贼拿了……这些,只要有人接应,我就能干!” 谢麟点点头,指一指江先生:“这些,你与江先生说。” 江先生含笑道:“旧年封印前一天,来了一个为旧主鸣冤的义仆,叫做秋蛾的,你认识不认识?” 高据眼睛一亮,喃喃地道:“我原以为……没想到……原来是这样……原来大官人是收到了状纸,才要查案子,不要为了整治高家谋政绩才。如此,愿效犬马之劳。”原来,他也是想利用一下官府而已,也没个真心。你借我通消息,我借你权势脱身。 就是想借处置高氏而树立威信好整顿风气搞政绩的谢麟:…… 旁观了整个过程还参与了大部分阴谋的江先生:……东翁,你可不要露馅! 有了高据这个内线,又有秋蛾作明面上的告状人,谢麟很快驱使了差役,委派江先生做监工。由高据侦得内情,于高家三房内乱之时,放了一把火,“恰巧出公差路过”的江先生等人“好心救火却看到不得了的事”将人逮了个正着。 “内乱”可比“因误会杀伤节妇”要可怕得多!后者还占着道德的制高点,前者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次,连赵通判也坐不住了,夫妇二人联袂而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任期将满,您才上任,这个事呀……这个事呀……您可有应对之策?”尤其是他!在邬州好几年了,竟然没有察觉此事!这不是无能么?谢麟反而好些,他新来的,处置了好些年前的旧患,算整肃风气革除旧弊。 这么一算,此事最容易脱身的就是谢麟,而旁人都是……好几年把邬州弄得乌烟瘴气的蠢才!连上任知府面上都不会好看! 赵通判不安了起来,眼神也变得犀利了。 第104章 大公无私 赵通判不同与邹县令, 端看二人官儿的决断,就知道谁的脑子好用了。赵通判原是打定了主意, 要上谢麟的贼船的, 不料刚爬上去就发现,船老大的航向与他想象得不一样, 不得不来问个清楚。 虽然此时下船已是有些晚了, 至少要当个明白鬼,运气好一点, 能给船老大把航向掰一掰正呢?对吧?若谢麟要不顾别人只顾自己,赵通判也好及时止损,宁愿断臂求生也不能当垫脚石。 谢麟只能比他更明白的,一听他说的这个话, 便明白了他的想法。维护朝廷尊严的事情, 做就做了, 想来朝廷自有公论。治下出了有关道德伦理的案子,说法就不一样了。不至于受不了, 可也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不等赵通判再说下一句,谢麟便一摆手:“不说废话了, 看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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