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搞建设_第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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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 (第2/4页)

,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rou羊rou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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