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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1/3页)
阿嫣看了看他:“那你想干什么?” 唐子睿说:“念书没用,文人不能救国,也不能保护重要的人。” 阿嫣摇头:“不对。” 唐子睿皱眉,看向她。 阿嫣倒了一杯壶里的冷茶,捧在手心,神色淡然:“文人是一个时代的风骨,你哥哥虽然活的过于理想化,于公于私,却是真的想凭借手中一支笔,救国救民。” 唐子睿嗤了一声:“百无一用是书生。别人提着刀而来,你拿着笔能自保么?我早听腻了他长篇大论的演讲,全是傻话。” “傻是傻了点,但有理想总是好的。” 唐子睿低哼了声,嘀咕:“……所以你喜欢他。” 阿嫣眼角余光瞥向他,低头喝了口茶:“不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要他不妨碍我,他是怎样的人,我不在乎。我在意的,唯有——” 她站起身,看着笼子里的鹦鹉。 那只鸟很配合地叫了起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阿嫣抿唇一笑:“……真乖。” 回头,看着唐子睿,眼神又趋于平淡:“你的路,你自己走,后果你一力承担,我不干预。” * 百乐门来了一位新的歌星。 名字起的很简单,不是洋气难记的英文名,也不是花哨的艺名,就只阿嫣两字,因为过于常见,刚开始,许多客人觉得土气。 渐渐的,这种话没人说了。 女郎人美歌甜身段好,往台上一站便是最耀眼的存在,全身上下最勾人的,要属那一双似多情似无情,笑骂皆迷人的眼睛。 多少男人倒在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下,从此千金散尽博一笑。 唱完歌,从台上下来,总有一群男人等着,众星捧月般围在女郎身边,只为了说上一两句话。 不出两个月,阿嫣已经坐稳了百乐门头牌歌星的宝座。 这当然是好的,不过很快,她又有了新的烦恼。 半个月后,就是一年一度的百乐门选美盛会,届时会由来客投票选出众望所归的选美皇后。话是这么说,实际上,比赛开始前,候选人的金主就会开始买票,谁出的钱多,最后赢的便是他捧的人。 比起纯粹的选美,更像炫富大赛。 问题来了。 阿嫣记得和唐子明还有三睡,她原本并不着急,一来放长线钓鱼,二来沉迷于追逐梦想不可自拔,正因为这样,她虽然有无数的追随者,其中不乏有名有姓的商界大亨,却一直没有依附任何人。 换句话说,没金主,没有真正的后台。 这样不好。 老古董好心建议:“宿主,你真想得那什么皇后,可以考虑一下沈景年。” 阿嫣叹了口气:“实不相瞒,他病成那样,别说采阳补阴,我压他一下都怕他咳我一身血,到时他真的在我床上咽气,巡捕房的人来了,不好交代。” “……” 老古董无语了半天,说:“你的元神尚在,既然能用媚术,也能救人。” 阿嫣摆了摆手:“他一不是特别好用的镜子,二不是能说会道的鹦鹉,无缘无故的,我为什么救他?” 老古董问:“那找别人么?” “路是死的,人是活的……”阿嫣想了想,慢悠悠道:“不慌,稳得住。” * 两天后,齐正快步走进小客厅,对靠在椅子上读报纸的男人说:“二爷,阿嫣小姐来了。” 沈景年翻了一页报纸,问:“说明来意了么?” 齐正回答:“还不是选美皇后那事。” 沈景年挑眉,看了看他。 齐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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