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节 (第1/3页)
《七零吃货军嫂》 作者:乐蜀 文案: 吃货老太太丁小甜重生,回到物质匮乏的七十年代,从军奶奶变成俏军嫂。 不仅如此,她还发现自己有了个金手指,变废为宝,点食成“金”,所有不好吃的东西到她这儿全变成了美食。 本文又名《吃货军奶奶重生记》 以及《吃货俏军嫂的七零年代》 阅读提示: 架空文,请勿考据。 内容标签:随身空间 乡村爱情 种田文 异能 主角:丁小甜,何忠灿 ┃ 配角: ┃ 其它: 作品简评: 吃货老太太丁小甜重生,回到物质匮乏的七十年代,从军奶奶变成俏军嫂。不仅如此,她还发现自己有了个金手指,变废为宝,点食成“金”,所有不好吃的东西到她这儿全变成了美食。本文再现了特定年代南方乡村的日常生活,书写了美食,女主的爱情和事业,以及和女主相关的亲人朋友之间的各种纠葛,行文流畅,高潮迭起,故事好看。 第1章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背着个女娃娃” 夕阳西下,乡间小路上走来一个用竹子背篓背着一岁多小娃娃的年轻女人,她嘴巴里哼唱着一首不属于这个年代的流行歌曲,歌曲的名字叫做《小媳妇回娘家》。 她的手里也象歌里唱得那样,左手提着一只鸡,右手提着一只鸭。 现在是一九七三年的六月十二号,这首歌至少还要七八年后才会在这里流行。 走在乡间小路上的女人就跟她哼唱的歌曲里的小媳妇一样,正走在回娘家的路上。 女人的名字叫做丁小甜,今天中午十一点之前她六十八岁,是个成天没事,就知道在家看美食节目,然后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饭带孙子的军区大院的老太太。今天中午十一点之后她二十四岁,是娘家在前进村,婆家在桃树村,有个在部队上当连长的丈夫,结婚三年,生了个闺女,闺女才一岁半的军嫂。 没错,她是重生的,重生之前,她买了菜回家,有点儿累,就想着去卧室床上躺躺,休息一会儿,然后起来做中午饭。没想到一睡下,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四十四年前的六月十二号,下午两点半,她躺在了嫁进何家之后那间泥墙黑瓦的屋子里,一岁半的女儿秀琳坐在床下的地上哭。 一个小时之后,她趁着何家人去上工挣工分了,把自己屋里的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出来去何家的院坝里抓了一只肥母鸡和一只肥鸭子,用谷草捆了脚,然后背着女儿,挎着装换洗衣服的包袱,大步离开何家,回娘家了。 丁老太一开始刚醒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在婆家为了一碗鸡蛋羹跟大嫂吵架,气得发抖,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一下子就晕倒了。 其实她心里知道如果是梦见这件事,那么那根本不叫梦。 因为那是四十四年前的夏天真实发生的一件事。 确定了不是做梦,而是真得重新回到了二十四岁,丁老太就采取行动了。 那个时候还是七三年,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在农村,村民们每天都是去耕种属于集体的田地,挣工分,一年下来,等到收了粮,就按照挣得公分分粮。 分了口粮拿回去,一直到第二年秋收之后才会分粮食了。 那些粮食本来就不多,基本上就够一个挣工分的大人吃个半饱,偏偏那个时候家家户户孩子多,还有没有什么劳动力挣不了多少公分的老年人。 于是这些粮食就要再被分出来给孩子给老人吃,挣工分的大人就连半饱的饭也吃不上了。 丁小甜就属于连半饱也吃不上的挣工分的人。 按理说,她丈夫何忠灿在部队当排长,以前每个月都准时给家里寄四十块钱,自从今年升了连长,往家寄的钱已经是五十块了。这些钱拿去镇上属于集体的粮店买些粮食回来吃,她也不会连个半饱也混不上啊。 可是这钱不过她的手,她有什么办法? 何家也没分家,家庭成员的所有收入都是归她公婆管。 再说了现在农村的村民们都是挣工分,一年下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