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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第3/3页)
想通了——一定是全皇贵妃和叶家的人做的! 大皇子听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既心痛于母亲的糊涂,又对全皇贵妃的城府之深感到叹服,甚至说是恐惧。 他很清楚,以自己的这个只会打打杀杀的脑子,是绝对斗不过皇贵妃母子的。 好在大皇子不像三皇子有那么大的野心,敬妃也不是一个认不清现实的人。 敬妃很清楚,以她和大皇子现在的状况,大皇子是绝对不可能再登上皇位的了。 所以敬妃现在考虑的,就是怎么才能让自己断了手臂的可怜儿子,尽可能过上好的生活。 敬妃在刚刚看到大皇子空荡荡的袖管时,整个人的心都要碎了。 她以为是裴清殊为了报复她当初的行为,所以才故意设计,让大皇子失去了一条手臂。 可在她得知当初是裴清殊带兵去营救大皇子和七皇子的时候,敬妃沉默了。 “断臂的决定,也是我自己做下的,和十二弟无关。”大皇子十分硬气地说,“当时要是不那么选的话,儿子的这条命肯定保不住了。所以说,母妃不必感到难过,反倒应当为儿子感到庆幸才是。多亏七弟和十二弟,儿子才能活着回来见您。” 敬妃哭着抚摸着大皇子的左肩,却不敢触碰他的伤口,生怕他现在还会感到疼痛:“我苦命的儿子呀!” 敬妃知道自己时间有限,等哭过之后,就擦干眼泪,赶紧给大皇子出起主意来。 “全妃在后宫筹谋了这么多年,对她来说,后位是志在必得的,而且她所谋求的恐怕还不止于此。” 虽然全皇贵妃过去一直口口声声地说她支持立大皇子这个长子为太子,可敬妃心里头清楚得很,全贵妃只是觉得三皇子还没有彻底倒台,想要用她的儿子替二皇子做靶子而已。 可是现在,既然三皇子已经死了,大皇子又失去了夺嫡的资格,全妃母子肯定不会再隐下去了,而是会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去争取那个位子。 大皇子是绝对不能再和他们走到同一个阵营当中了。 明哲保身,哪里都不掺和,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敬妃是一个不放心把自己的命运交给老天爷的人。 她认为事在人为,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万一目前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二皇子当上了太子,全皇贵妃当了皇后的话,那大皇子可就没有活路了。 所以敬妃的意见是,让大皇子投靠四皇子母子,帮助四皇子夺嫡。 毕竟四皇子现在是除了二皇子之外,最有资格做太子的皇子。 虽说敬妃之前的行为,得罪了俪妃母子,但通过这次在四川发生的事情,敬妃算是看出来了,裴清殊并没有因为她的缘故而迁怒于大皇子这个大哥。 既然如此,大皇子就可以放心地去支持四皇子了。 大皇子听了敬妃的建议之后,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而是说回去之后再考虑一下。 敬妃也没有强求。 当大皇子收到敬平伯府的邀请函时,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赴宴。 以前的大皇子输就输在太没城府了。 他现在虽然失去了争夺皇位的资格,但下半辈子还很长,他还要以皇子的身份,在京城讨生活。 所以大皇子选择逼着自己强大起来,去面对一些他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大皇子和裴清殊是前后脚到的敬平伯府。跟着大皇子来的有两个女眷,一个是大皇子妃宋氏,另一个是侧妃,看起来年纪轻些。 几人在敬平伯府门口碰面之后,钟氏便跟在毅亲王侧妃身后走了,裴清殊则和大皇子一起入内。 大皇子比裴清殊年长十一二岁,加上常年习武的缘故,皮肤黝黑,额头上还有很重的抬头纹,看起来比裴清殊大了十五六岁都不止。 两人名为兄弟,走在一起的时候却像是两代人一样。 要说裴清殊这体质也是奇怪,许是遗传了俪妃的冰肌玉骨,裴清殊天生就很白,而且还晒不黑。 不管是去年去山西,还是今年去四川,裴清殊都经历过风吹日晒,吃了不少的苦头。可他这皮肤在晒红了一阵子之后,很快就会白回来。 好在裴清殊个子高,眉毛生的又浓,这才没叫一身白皮肤拖累的显得女气。不然像钟侧妃的弟弟钟悦吧,就因为生的肤白貌美,个子又不算太高,时不时就会被人在背地里叫做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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