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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3/3页)
绥城很大,李财主是绥城最有钱的人,曾经他也一度以为他是天下最有钱、最会做生意的人。直到有一个外地的商人来到了绥城——” 锦颐写写又停停,最终如此写道。 救亡图存。要做到这四个字,哪是简简单单的说上一句“扬我华夏”便可做到的? 这个国家,从来便不缺乏懂喊口号的人。 她既然想到了要去改变些什么,那便必然是要抱着一股贯彻到底的决心。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她总是需要尽力去做些什么的。 说什么“众人皆醉我独醒”,她将别人看成是愚昧,熟知她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个傻子。一个人若与整个社会相差太多,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同化,便是变成一个疯子。她只是选择让自己真正融合于整个年代罢了。 尤其,国难当头,没有一个人是能真正做到独善其身的—— “‘不,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可能呢?你是不是弄错了?你再给我回去看看,你一定是弄错了!’李财主时而低声呢喃,时而摇头晃脑,始终不肯相信那新来的杨商人竟会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便轻而易举的将他名下的米行生意尽数抢走。 甚至,他还以为这是米行的掌柜记错了账。于是他便像一个惯于使用骗术的人,喜滋滋的把自己给骗了,还兴奋于自己为自己所找到的那个拙劣的借口。” 锦颐手中的笔始终不曾停下,笔尖与纸张的摩擦间,不断发出“沙沙”的暗响。 曾经,她轻嘲如谢锦言那般的文人,哂笑他们对时政格局的探讨是一种对改变的渴望的自我满足,是一种徒劳的妄想。但现在,她想要学习他们。 这个时代,是属于文人的时代。这个时代,是文字惯于被浏览、语句惯于被倾听的年代。哪怕是半字不识的人底层劳动者,他们也会从别人的嘴中听到最新的新闻。 这个年代没有那样多高雅的人,那些所谓的文人风采,所谓的名流雅致,不过是整个社会百分之一的存在。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其实还是那些仍旧在生活困窘的边缘死死挣扎着的劳苦人民。 而她的文章,其实是写给他们的。 他们听不大懂高雅的语言,看不明白华丽的篇章。他们即便是听别人念报纸来打发时间,也更喜欢流于口水的语言文字。他们麻木,他们冷漠,因为他们受够了黑暗的倾轧,他们不能从那些文人的文字里得到丝毫的慰藉,他们,绝不是不想反抗的愚民。 没有人喜欢长久的低垂着自己的头颅,没有人喜欢用屈辱和凌虐去压弯自己的背脊。 锦颐如此坚信着。 她要将那些情感、道理、呼吁、呐喊,统统揉碎以后,再重新捏造成一个个崭新的故事融合进去。 她的文章,是写给天下所有人的,与识字与否无关—— “‘哎,你听说没?那个新来的杨商人对自己手下的人可真好!’ ‘嘿,好什么好,他也只是对自己带来的手下好罢了。我有一个亲戚去他那里做工,虽然待遇不错,但那些人可都瞧不起我那亲戚了,明里暗里的总是在讽刺我亲戚是一条见着钱就扒上去的狗!’ 李财主的店铺里,两个同是打扫的小厮,一阵窃窃私语过后,忽然便都沉默了下来。 李财主在门后偷偷地听了以后,便也偷偷地走开了。 原先,他以为那杨商人不过是偶然间才能抢走他的米行生意,可等那商人又将他的布庄生意统统抢走之后,他才真正明白,他是真正的技不如人。 ‘你们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生意一天天被杨商人抢走,李财主整天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忙便将手底下的几个大掌柜和家里的老管家给唤了来,势要论出个出路。 ‘我看......要不我们也学学那商人的法子......改变一下店里的经营方式算了......’布庄的掌柜神色有些犹豫,一边打量着李财主的神色,一边迟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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