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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第2/2页)
笑嘻嘻的说道:“找得开,找得开。”然后便低头在钱袋里面翻找零钱,退给他们。 轩辕默回想起了自己当初第一次出宫的时候,也是对货币的价值没有什么概念。丢了一锭金子给一个小贩,直接吓得小贩给他跪下。这件事回去还让蔺晨曦笑话了很久。 现在的常平平,情况真的和他当时一样。 常平平捡了五个发簪,一个一个的在自己的头上比划着,问道:“这个好不好看?还有这个。” 轩辕默第一个和女子一起逛街,若是也将长歌算上的话……但是长歌从未问过他这些问题。 轩辕默看了看,从常平平手中抽出一根,自然又霸气的直接插在了常平平的发髻上,道:“这根不错。” ‘噗通噗通噗通’ 常平平在心中哀嚎:老娘的少女心啊…… “很热?”轩辕默见常平平脸色有些异常的红润,好心的开口问道。 常平平咽下即将跳出来的心脏,点头道:“对,突然就觉得热了。我们……我们先去找吃的吧。” 轩辕默又不是毛头小子,自然知道常平平的为什么脸红。只是他更加觉得之后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常平平,似乎更加可爱一些。 “好。”轩辕默冲着常平平微微一笑。 ‘噗’ 常平平觉得,似乎有人朝着她的膝盖放了冷箭。若不是这样,为什么她有种想要下跪的冲动,和双腿站不稳的感觉? …… …… 正文 第70章:夭寿,有刺客(一) 常平平这个人啊,就是一个大学女生,十九、二十来岁,按道理来说正是青春正盛的时候。奈何从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开始腐了,使得她就算看到喜欢的男人,都觉得那男人是和别的男人一对。 而且从小就宅,导致了她似乎与这个世界有点格格不入。小学没谈过恋爱,初中没有,高中没有,大学……也没有。 第一,常平平绝对是哪个人丑还颜控的女人。第二,就算她看到了好看的,符合自己男友标准的男生,那个男生也会是一个基佬。或者被她归纳为基佬。 因为常平平腐,从灵魂深处腐。 现在,明明自己那颗已经被自己遗忘的少女心被轩辕默激起。但她就是能很快的平息,甚至到事后还会遗忘。 大概常平平这种人啊,只能和男人做兄弟姐妹吧。天生在感情方面少根筋。 …… 轩辕默和常平平一路打听,黄杨县那个饭店最好。但黄杨县是个小县城,就算有酒楼茶肆,也不会如同定州那般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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