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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第2/3页)
房。 于书燕看着秦楚呆了呆,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她昨天才嫁给了他,于是一把将秦楚推开,叫他先出去,她好换衣裳。 秦楚看到她那娇羞的样子,笑了笑,便挑开帘子出来。 于书燕连忙从枕头下摸出那带血的帕子故意放在显眼的地方,然后她起身下床,回到耳房翻出她带来的箱子,拿出一套藕荷色的衣裙穿上。 坐到铜镜前,才发现脖子上还留下几个红印,必定是昨夜秦楚留下的,她郁闷极了,于是起身又回耳房翻箱倒柜,终于翻出一套小襟竖起的长袖薄袄穿上。 这会儿都入夏了,她还穿袄子会显得很奇怪,可是再怎么说也比她露出脖子上的红印好太多。 第18章 新媳妇敬茶 她穿着湘妃色薄袄,下裙绣兰花的淡蓝裙子,在铜镜里转了一圈,除了衣裳不应季节外,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接着她梳起了的流海,挽起发髻,内心感概,想不到两世了,还是落入了秦楚的手中。 于书燕梳妆妥当了,秦楚才再次入内屋,挑开帘子的那一刻,于书燕听到声晌正好回头看,对上他惊艳的眼神,她撇了撇嘴,想起自己弄虚作假的落红帕子,她提着裙子出去。 秦楚想要追出去,忽然眼角余光看到床上染血的帕子,他站在床边疑惑的看着,心情更加奇妙了,她是真的把他给忘了,连他那一身打扮也统统忘掉。 他重生归来的第一日,他便在夜里去找了她,那时他觉得对她愧疚,没有露出真容,之后他又不好意思再露出真容,而她天真烂漫,竟然慢慢地也相信了他。 转眼一晃三年,两人彼此熟悉着彼此,海誓山盟,就等着他送订情信物后露出真容再上门求娶,现在倒好,她把自己全忘了,忘了就算了,似乎前一世的她又回来了一样,如今看到这血帕,就像当年他休了她时,她二话不说卷了他的银子雇了镖师就回故乡了,没有半点留恋。 她是有些自私的,他一直都知道,只是明明失身于她,还能如此自私的留下血帕,他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她好,秦楚竟忍不住想笑,想他前一世为了这一点落红怀疑了多年,心里吃味了多年,一直忍在心头不曾提起。 嗯,如今她媳妇给他弄一块出来,要是前一世小媳妇能有这种觉悟,也不会令他纠结一世。 秦楚没有收拾血帕,转身出来,看到屋外正往里头瞥的小媳妇,他又扬起了唇角,来到她的身边,拉住她的小手,“走,咱们给爹娘敬茶去。” 于书燕淡淡地应了一声,挣脱他的手,秦楚却再次拉住她的小手,在她耳边小声说道:“要让他们看到我宠着你,这样你在家里就不吃苦。” 于书燕真的觉得可笑,她抬头看向秦楚,只及他肩头的高度,令她看他时有些费劲,但她真的很想提醒他,在这个家里,他越对她好,他老娘就越对她苛刻。反正过几日他往县学一去,接下来她要面对的又将是婆婆的指责。 负心汉,信了你的话,吃苦就在后头。 于书燕再次挣开他的手,还走快了几步,到了正屋堂前门口的时候,她故意又落后一步跟在秦楚的身后,秦楚有些疑惑的看着她,也不好说什么,便撩起下摆跨过高高的门坎。 屋中坐着几人,主座上自是秦有富和俞氏了,左右两边是三位哥嫂。 于书燕一进屋,大嫂毛雯玉就看到了她脖子上的红印,虽然遮掩了,可是行走之间却还是露了一丝出来,毛氏有些惊讶,再忍不住看向小叔子,看着一身儒雅,外表虽冷了些,平素也沉默了些,可人却如此火热,看来这个媳妇他甚是满意。 而三儿媳妇史秋英入门才两个月,这会儿看到于书燕这一身粗棉布的穿着,尤其是入夏了还穿着袄子,着实是好笑极了,于是也忍不住笑出了声,只是再往上看,从那衣襟里露出一点红印时,史氏呆了呆,她不笑了。 想她新婚两个月,也不见自家丈夫如此火热,每天倒下睡得像个猪似的,看来小叔子虽是读书郎,却不比泥腿子出身的三位哥哥弱。 于书燕在秦楚身边站好,座上的俞氏一看到她那精致又带着媚态的小脸便高兴不起来,有着这么一位美娇娘在儿子身边,这书也别想读了,看来得赶紧将儿子弄去县学才是,有儿子护着人,她都不好整治家风。 新婚夫妻给长辈敬茶,于书燕自然已经不是真正的十五岁一脸天真的新妇,而是饱经沧桑吃过不少苦头,也过过状元夫人到丞相夫人的富贵生活,练就了她如今的阔达与大方。 她给俞氏敬茶,没有半分能挑剔的,若要挑剔,只能说秦楚故意在爹娘面前与她挨得特别近,看似是帮着好,实则是在拉仇恨。 于书燕心中郁闷,却还得一脸的笑容。 俞氏看着眼前敬来的茶,她没有急着去接,旁边的秦有富有些看不下去,正要伸手上前代孩子他娘接下,俞氏却开了口,“四儿媳妇,做为婆母,今个儿就把规矩给说了,在咱们秦家一不养懒人,二不养闲人,不但要勤快,还要有一颗善心。” “我们秦家是远近闻名的善人之家,也是最勤劳的节检之家,你如今已经入了我秦家的门,以前在玉兰村的整整不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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