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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3/3页)
看就越发现这孩子是长的真帅气,也确实够聪明,但就一点,戾气太重。 “那要不这样,咱俩打个赌,要我选上场长,你这辈子都听我的话,好不好?”苏湘玉说。 现在冯明逊的形势一片大好,男知青们至少全支持他吧? 所以穆铁觉得,苏湘玉根本没有选上的可能,所以他说:“还听你的话,你要能选上场长,让我给你当条小狗都行。” “那行,你先把这些名牌给咱们摆好,然后咱们就回家吃饭,穆小狗。”苏湘玉干脆的说。 皇帝不急太监急,穆铁再急也没用,抱着一个个的名牌,给苏湘玉指着,端端正正的摆着呢。 冯明逊出了农场,一直走的特别急,当然,心里也是无比的晦气,想抽自己吧,怕看见人,又不好抽耳光,就那么疾步的走着。 四周全是农田,间或堆着些麦秸杆子,走到一处麦秸杆子堆处,看见两只缩在角落里的鞋子,冯明逊没敢往前走,掏了包烟出来,蹲在原地,就开始叭叭的抽烟了。 那不是别人,正是苏湘秀。 他冒着失去全场男知青们信任的风险,帮苏湘秀办了回城,然后昨天晚上,苏湘秀因为要走了,准备去跟苏湘玉告个别。 结果好巧不巧,就让她从叶向东的嘴里,知道了他有肝病的事儿。 是的,他确实有肝病。要说他的肝病是祖传的,估计没人肯信。 但他的肝病还真是从他妈那儿传下来的,除了他大姐冯明艳因为老太太当时体质好没传染之外,剩下的孩子都有,而他大哥,就是死于这个病。 不止他,他二哥二姐,以及二哥二姐家的几个孩子,他们的家属也都有。 简直就跟噩梦似的,一个传一个,现在全家都是老肝病,孩子们个顶个的,要动个小手术,都得等到晚上,医生把别人的手术动完了才敢给他们动。 就因为他们的血液会传染。 也是因为这个,虽然从两年前苏湘玉就一直在要求结婚,但是冯明逊没敢结婚,他总还想着把病治好,然后再跟苏湘玉结婚,生孩子。 一个男人,除了干事业,谁不想娶个妻子结婚,一起过日子? 而跟苏湘秀接吻的事情,把自己整个武装到大脑的冯明逊也有自己的解释。 苏湘秀那么想回城,而现在一个农场里,一年能回城的名额也就那么一两个,他把她办回去,这个人情不就还了吗? 他又不是没听说过,好些个农场里,为了能叫女知青回城,有些年龄比他大的场长啊,主任们还会悄悄的耍点小流氓呢。 他也不过亲了她一下,大概率还是不会传染的,对不对? 一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对方主动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不用负责任,脑子一昏就把事儿给办了,这在事前,冯明逊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当然,现在他痛苦,特别的痛苦,但你要说后悔吗? 冯明逊其实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知道自己早晚得死,而且还死的比任何人都早,就为这一点,他都不后悔。 苏湘玉懒得等他,跟别人结婚了就够叫他晦气的。 他活了二十八岁,不过亲了一口姑娘的嘴,结果第二天,姑娘就发现他有肝病了,这人怎么就能倒霉到这个程度。 冯明逊想过去安慰一下苏湘秀吧,又不敢去。不去吧,又怕苏湘秀冻死在外头。 正在两难的时候,就见苏湘秀摇摇晃晃的,从雪堆里站起来了。 “我要回城,现在就要。”她特别简短的,就说了这么一句。 冯明逊这时候还敢说什么,当然是说:“办好了,回城的事情已经办好了,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苏湘秀身上还是一层白拉拉的霜,哈了口气出来说:“幸亏我姐没跟你结婚,你简直就不是个东西。” 走了两步,她又回头,呸的一口唾沫就唾在了冯明逊的脸上。 当然,冯明逊立刻从兜里掏出手绢,就把脸给擦干净了。 仿佛只要把脸擦干净,他昨天干的荒唐事情就可以一并抹去。 私事是私事,他可不能因为这个就忘记自己今天还要竞选场长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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