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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3页)
还觉得你们是对的?是替天行道?狐妖做错了什么?她不过是被前世蒙蔽双眼,爱上了一个混蛋,而你们这些凡人却生生的逼死了她,你们难道不觉得有愧于天地正道吗?” “人妖有别。”历文星走到文宁身前,“拔剑吧。” 斩妖除魔,守卫正道,是他一生为之前行的动力,不可能因为一件事改变。 “拔剑?”文宁突然消失在众人眼前,“总有一天,你们的信仰会如我一般崩塌,你们的剑也会如我的方寸毫一般被自己封存。” 方寸毫? 历文星想起一个传说:几百年前,有一个神仙因恋上一魔界女子而被贬出仙界,据说使的就是方寸毫。 方寸毫外形如一只毛笔。此神仙因耽于美色,嗜好美人图,所以便将法宝炼成了毛笔的样子。 历文星嗤笑道:“原来是个谪仙,怪不得如此愤世嫉俗。” 第16章 桃花安(十三) 文宁抱着乐儿回到天夷山的兔子洞,身后跟着一个女子,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女婴。 兔子看看眼前的二人,有些懵:“这一大一小?风流债?” “去你兔儿爷的风流债。”文宁将乐儿放到床上,道:“她叫朱莎,是只狼妖。” 朱莎双眉一弯,露出两只小虎牙,笑的很是可爱:“你好,文画师说这里有一个狐婴需要喂养,恰好我与相公四处游玩,听说你们这里风景极好,就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还请多多关照。” 兔子听到朱莎这样说,很是开心,抱过她怀里的孩子道:“客气,客气,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孩子真可爱。”她偷偷的将襁褓扯开一角,“是个小姑娘呀。” 文宁指指床上的乐儿,揶揄道:“你怎么不去抱抱乐儿?” 兔子翻了个白眼,鄙夷之。 反倒是朱莎听到文宁这样说,就过去将乐儿抱起:“呀,生的真是可爱,给我们家小初一做相公吧?” 文宁喝了一半的茶卡在喉咙里,难受的紧:“狼性不改,等你家初一长大了还愁嫁不出去?” “嫁是嫁的出去的,就是怕嫁了负心人,放个现有的吃我奶长大的,肯定不能白白便宜了别的小妖精。”看得出,朱莎很喜欢乐儿。 兔子不以为然:“但是狐狸会不会太凶残了?” 一阵寒意上身,真的是很凶残呢…… “凶残?”朱莎阴测测的笑着,“跟我们狼比凶残么?老虎都不一定比得过,一只斗不过两只,两只斗不过就两群。” “都修成人形这么久了,戾气还是这么重。”文宁假意责怪了一句,接着道:“我来的时候,龙城那家伙也跟过来了,现在想必正陷在你们那穷途幻境里出不来,也不知道小桃子知道了会怎么样?” “哪个跟过来了?”兔子抱着初一一会儿摇摇、一会儿悠悠,怎么看都觉得狼崽子要比狐崽子可爱许多。 “高卓,这小子耐力不错,一路上我有心试他,便没甩掉他。” “所以你就把人丢穷途里了?”兔子又翻了个白眼,“你明知道一般人是走不出那里的。” “所以,我要看看这小子是不是一般人啊?不过话说回来你家桃子看上的是哪个?我这次去龙城遇见了两个少年,都挺不错的,一个稳重,一个风趣。” 文宁想起那两个少年,当真都是不错的人儿。只是人与妖之间的鸿沟,不是不错就可以跨过的。 “早先看上的是一个叫泽秋的,后来有没有改变心意,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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