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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4页)
如今乐景重念高二, 自然要加倍努力才能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别说报纸了,他现在连吃饭都嫌浪费时间。 于是杨经纶便笑道:“难怪先生不知道了。薛大帅对您的《名妓回忆录》很喜欢哩, 不仅连续包场三天请下属和朋友看, 私下对这本书也多有赞誉。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古有楚王好细腰, 宫中多饿死,今有薛大帅好奇书,书局卖脱销。您啊, 这是乘了薛大帅的东风呢!”话刚说完他就意识到了自己话的歧义,连忙补救道:“当然也是因为先生您的文章本身就很出色, 所以才会卖得那么好。” 其实刚才杨经纶的话已经有些过界了,若是作者稍微清高一点,说不定都会因为这番话翻脸。他小心观察李先生的脸色,发现他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脸上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怒火。他松了口气,在心里笑怪自己太过紧张。李先生的心胸气度非同寻常,岂是那些只会一味清高的矫情作者可以比的? 在寒暄一会儿后,杨经纶终于提及了他这次的来意:“先生,这都快一个月了,新笔名的连载,您有想法了吗?” 乐景能说他这段时间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把这一茬给忘了吗? 有道是断更一时爽,一直断更一直爽。自从他守夜人的笔名被封杀后,每天就只需要 写《王朝崛起》的三千字连载。因为心中有完善大纲的缘故,他每天只要花两个多小时就够了,其余时间他都花在了学习和背书上。嗯,他可不想被白先生打手板。不仅丢人,而且他毕竟是靠写文吃饭的,要是手被打坏了怎么办? 所以面对自家编辑的催稿,乐景露出了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已经有了思路,只是还需要推敲一下,大概还有过几日才能成稿。” 出于对乐景以往坑品的信任,杨经纶立刻相信了他的话,怀着过几天就可以成为先生新文的第一个读者的美妙期待,他美滋滋地空手而归。 乐景本来今天下午还想去市图书馆借几本书的,得,他现在哪儿也别去了,就老老实实呆在书房里构思新作品吧。 然而计划的珍贵性就在于它经常被更改。下午,《北平小说报》的王主编找上门了,他当然不是空手来的,他还给乐景捎来了一大包“礼物”——一百来封读者来信。 “这是我们编辑部挑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读者来信,您看看什么时候方便回一下?” 乐景:……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微笑道:“行,我会尽快回信的。” 《王朝崛起》的受众面很广,读者来自三教九流的各种人士都有,通过查阅他们的来信,他可以短暂窥见他们的人生,有利于他写作素材的积累,所以他是很愿意拆读者来信的。 【先生您好,我是一名码头工人,没什么学问,识字不多,若有错漏之处还望您见谅。 我平日里是最烦看书的,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头痛。可是自从某天在街头的教书先生那里听来了《王朝崛起》的部分章节后,我就对这篇小说彻底入了迷,我从未听过这样奇妙爽快的故事! 为了第一时间看到《王朝崛起》的连载,我一边看一边查字典,我也因此学会了很多字,懂得了很多新知识,这些都是先生的书的功劳!】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乐景想起了他小学时,那时候《哈利波特》刚在英国发行了第七部《死亡圣器》。邻居家的一个学渣jiejie,为了第一时间读到《哈利波特》的结局,一边查英语字典一边艰难地啃完了生rou。她的英语成绩也因此突飞猛进,从之前的年纪吊车尾,一跃挤进年纪前三十。 他的《王朝崛起》能让一个人燃起学习的兴趣,能促进他的读者群体学习,那么这本书就是成功的。他看了下信封上的寄信人名字,发现竟然还是个熟人——廖房。那日他受南塘的指派趁夜翻墙却被他养的两只狗咬伤,乐景给了他一些医药费,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人了。没想到这人竟然也成了他的读者。 乐景又想起前些日子给他寄来读者来信的炮灰弟弟李景亮,忍不住陷入了沉思。他是中了会把所有炮灰变成迷弟的buff吗?还是说他这次穿越其实拿的不是晴雯的剧本,而是晋江万人迷主角剧本? 他想了想,给这个读者回信写道:“在我看来,你的文字水平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作品能帮你学习和进步,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期待你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没过多久,乐景又翻开了一封让他感慨万分的来信。 【林钟七先生您好,我是下河乡的乡长魏晨曦,我代表我们全乡人给您寄来这封感谢信。 我们下河乡很多人都不识字,所以我平日里经常会跟村民们读报,《北平小说报》上连载的很多小说我都和大家念过,可以说我们乡的大部分人都是《北平小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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