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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2/2页)
枸杞茶,透过车玻璃窗外面可以看看灰蒙蒙的雾霭笼罩在高速上,杂草横生的荒地没有一丝生机。 沈豪清晰地记得小镇每一条路的模样,他从小就在水橡镇长大,和同龄人到田里偷玉米、下河捉泥鳅、一起打小霸王游戏机,但在沈豪八岁那年,做高利贷生意的爸爸就因为讨债时打死了人被关进了监狱,只留下重病的mama和瞎眼的外婆。 如果不是沈豪的外婆在小餐馆里找到一份洗盘子工作——如果不是正巧赶上了经济大萧条,他可能已经被饿死或者送到孤儿院去了。 但外婆靠强忍风湿病带来的病痛,在大冬天用冷水洗盘子挣来的钱只够一家三口人糊口,买药的费用却远远负担不起了。 所以沈豪九岁就出去干活了,先是在工地上搬砖,接着替邻居家挑大粪。每次沈豪放了学就去那儿帮着干活,一天挣十块钱。后来他又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去航道站替人站岗,可是人家嫌弃他年龄小,拼死拼活拿的是最的是最低工资,之后又去后巷的地盘收保护费,虽然经常被人打的鼻青脸肿,但总算是能凑够买药的钱了。 他尽力瞒着mama,实际干了不到一星期,mama和外婆就就知道了。mama不是个轻易就掉泪的女人,她捧着他的手啜泣了一会,也没叫他别再干了。 她知道家里的状况,她很现实。 但或许是mama病的太重了,又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不久后她还是撒手人寰了,沈豪记得自己只是抱着那只冰凉的手痛哭了一场,接着一切照常,mama的尸体被埋到幽暗地下的那一刻,他好孤独、真的好孤独。 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钱才是最重要的。 之后人们经常能听到化工厂的工人抱怨说乙烯二燃料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这时沈豪又响起了被高温灼烧到掉皮的双手,那很疼,有时候碰到冷水,rou和筋会像脓水一样掉下来,露出底下阴森森的白骨。 他之所以沉默寡言,部分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过朋友,或者说是没时间有朋友。要上学,要工作。 爸爸一年前就因为癌症死早监狱里了,患了老年痴呆的外婆大小便吃饭都需要人服侍,mama的死让外婆彻底傻了,第二天早上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智商倒退到三岁前……但至少mama的死也意味着少一张嘴吃饭。 五年时间一晃而过,上高中的时候他迷上了踢足球,尽管没钱买优质球鞋,没钱买好的运动裤,但他真的很有天分,不止一个足球教练夸他天生就是踢足球的料。 而这块“料”在医生告诉他患有家族遗传风湿后就彻底废了,之后他就彻底断绝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足球被扔到了仓库里,球鞋卖给了收破烂的。 回忆在虚妄中浮现。 大地渐渐融入一片黑暗之中,天空中还有些许的薄暮,毫无疑问,暴风雨就要来了,沈豪打开了大车灯。 很少有汽车从204国道走了,这也是沈豪喜欢走国道的原因。 但很快沈豪惊异的发现,有辆车正以极快的速度反向逆行过来。 还有差不多一百多米,白日最后一抹光线在车子上折射出一层灰蒙蒙的光。沈豪眼尖,看出来是一辆橘黄色的雪佛莱,没开灯,像是喝醉了就死的一路摇晃着开过来。 想要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砰!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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