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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杀人才是最好的修行 (第1/2页)
战斗现在原本打斗的双方加起来已经只有5人,除了开始他们“自相残杀”倒下5个外,有4个骨折的是莱恩一开始留手打的,有1个是莱恩冲出来时撞昏的,还有2个是他刚杀的。 看看自己周围倒下的同伴或者敌人,剩下的5人都有点不敢上了,很明显这是个硬茬子,光他一个人就已经搞定了6(我没算错,是第一个被人体撞飞的家伙这些人都没注意到时莱恩的功劳)个,剩下的5个就是一起上谁保证能赢?关键是这人他们就不认识啊,为什么要跟不认识的人拼命! 但莱恩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狂暴状态的他可不会对敌人留手,扔出巨剑后反手接住刚刚放开还没有落地的单手剑,身体已经弹射而出。 剩下的5个人本就不是一伙的,在被莱恩震慑失去战心后根本没法进行抵抗,如果前面的人算是死于战斗,后面这5人则是死于屠杀,杀光他们莱恩一共就用了5剑,逃跑中的微弱抵抗根本无法抵挡莱恩开启狂暴后的巨力。 有三人帅先死于自己的武器回压。 狂暴后的莱恩力量是常人的10倍左右,挥舞起双手重剑几乎感觉不到重量,这使得他的速度得以完美的发挥,当一块40斤重的铁块以每秒30米以上的速度砸下来,任何试图抵挡的动作都是徒劳的。 战斗结束,莱恩发现这狂暴天赋也不是像技能介绍一样真的没有任何副作用,至少他在战斗中的愤怒状态绝对影响了心智,以他平时的性格至少不会面对逃跑的敌人,杀的这么~~血腥。 是的血腥,开启狂暴后死在他手里的就没一个有全尸,现在他全身都已经被鲜血染红,战斗的时候不觉得,这一解除狂暴顿时感到全身不适。 “踏、踏、踏” 毕竟是王宫附近,金袍子的速度算不得慢,打斗事件一共才进行了5分钟,莱恩暴起杀人其实才1分钟。 “你们这些混蛋竟然敢在王宫附近闹事,来人全给我抓起来!” “慢着,我是莱恩·威廉姆斯,国王的御林铁卫,我是在执行我的职责抓捕这些闹事的凶徒。” 王宫守卫从编制上属于御林铁卫,而金袍子的等级比王宫守卫要低半等,虽然大家并不统属,但御林铁卫哪怕犯事也轮不到金袍子来抓人,除非他们的老大詹姆·兰尼斯特下令。 如果换个人,反正大家不认识,你说你是你就是啊,金袍子作为兰尼斯特的“私兵”完全可以先抓起来再说。 但莱恩的凶名在这时候发挥了作用,再加上这一地17个动或不动的body(不是我要装,而是要体现尸体和活人,真要用这个单词才比较够意思),算算自己带的也就10个人,金袍子的小队长明智的选择了留给上面解决。 在等待王宫来人的时间,莱恩特意进屋冲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主要是交代家里的人找机会把客厅弄乱一点,那些不值钱的东西可以多砸几样。 这也就是莱恩就在家门口,金袍子才敢开这个口子,要知道死的可不是什么平民,而是来参加运动会的贵族,就算是国王也不能说杀就杀了,所以哪怕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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