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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第1/2页)
吴佳怡直撇嘴。这还不叫明显?难道非要跑到她们跟前来公然撒狗粮,那才叫明显? “苏新月,你很闲是不是?我让你取的药呢?” 来自明大帅哥的一声‘河东狮吼’一响起,新月吓得拔腿就跑。 看着她慌张仓促的背影,吴佳怡摇了两下头,忍不住低声嘀咕着:“明帅最近怎么了?火气这么大?不会是……对新月有意思吧?”不过,就算明帅真对新月有那个意思也晚了。没瞧见吗?人家新月早就名花有主、心有所属了。 哎! 难道是春天到了吗?害得她也想恋爱了。 ~~?~~ 周日这天,由于殷朗部队里活动,他一时走不开,新月遂决定去部队找他。 平时,新月的穿搭都是很随意的。今天,却特意穿上了前些天逛街被范范逼着买下的一套裙装。贴身的设计将她的好身材完全展露出来,男人们看了估计要流鼻血的。 初春的天气依旧有些阴寒,新月遂在裙装外又套了一件风衣,平时习惯扎成马尾的长发则松松地披散在肩上,再打上一层薄薄的淡妆,简直漂亮得不可方物。 新月想,既然是去殷朗工作的地方,总不能太给他丢脸。何况……她可没忘记某一天医院的病房里,一位自称是部队军医的女子来看望殷朗。当时她看自己的眼神里分明有着赤裸裸的挑衅,明摆着是对殷朗有意思。 所以,今天去,不止是为了见殷朗,也是为了宣布主权。她苏新月的男人,除了她谁也别想沾染。 新月的到来完全在殷朗意料之外。一接到电话他匆忙自部队里跑跑了出来,身上穿着来不及换下的军装。 今天部队里有退伍仪式,刚结束,他本想换了衣裳就去找她。没想到,她竟然赶在他前头自己先跑来了。 远远的,看着她站在那里,身上是一件束腰风衣,披散的一头长发不时被风轻轻撩起,漂亮极了。 看着看着,殷朗突然有些不是滋味起来。一想到她的美被其他男人看见,他就嫉妒得发狂。 她干嘛要打扮得这么漂亮? 这时,另有几个人也悄悄尾随殷朗出了部队大门。有几个是殷朗下属,同时也是他的崇拜者,视他为偶像,整天像‘跟屁虫’一样地跟在殷朗身后。其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要属新兵罗毅。上次村子里救险时他曾被殷朗狠狠地训斥过。他非但不记恨殷朗,反而对他生出一种敬仰之情来。以前只是听说过这个传奇般的人物的种种光辉事迹,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这个‘传奇’会来到自己身边。罗毅做梦都能笑醒。 再说一行人里唯一的女子,同时也是先前与新月曾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军医李滢白。 在部队里,她从来都是被众星捧月一般的存在。她模样好,工作好,性格好,是男人们争相追求的对象。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恰恰是对刚来到部队的殷朗一见钟情。 命运就喜欢开人玩笑。那么多追求她的人,她一个都看不上眼。可当她真正对一个人动了心思的时候,对方却早已心有所属。 就这么认命吗? 当然不! 只要他们一天没结婚,她就还有机会。 没等其他人反应过来,李滢白已率先迈开双脚朝着殷朗和苏新月走去。 “诶诶诶,快跟过去,这下有热闹瞧了。”部队生活枯燥乏味,好不容易有‘热闹’可瞧,错过的是傻子。 眼见着其他几个蹑手蹑脚就过去了,罗毅直发愁:是热闹吗?麻烦还差不多。 “你好~”李滢白主动过去向新月打招呼。 这是啥情况?向她发起挑战? 新月不禁莞尔,表面上却不显山不露水,微微点头算是回应。 “我记得,你也是个医生?咱们是同行。认识了算缘分,你不介意的话,互相认识一下怎么样?”李滢白表现出来的潇洒大方让人无法回绝。 “我叫苏新月。” “你好,我叫李滢白,你可以叫我李白。” 气氛……还真是尴尬! 偏偏就有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人这时候突然跳出来提议:“李军医,冤家聚首,不如,你们比试比试吧?”既然是同行,比试一下也是可以的吧? 李滢白扫了挑事的人一眼,冷冷地勾起嘴唇:“怎么比试?哦,我想起来了。既然我们都是拿手术刀的,不如在你脑袋上划一刀,比谁下手快,流血少。再不然,比谁缝合的好?” 那人被吓得脸一白,悻悻地闭上了嘴。 罗毅暗暗在心里拍手叫好。该,叫你挑事! 其实那人也没说错。李滢白的确有那个意思想和苏新月分出个高下来。不过不是在工作的领域。她始终认为:医生是个神圣的职业,说悬壶济世可能夸张了点,但她们的职业是用来救人的,而不是拿来打赌开玩笑。 “去喝一杯吧,我请客!” 第241章 光溜溜的...美男 李滢白提议的比试居然就是——拼酒!!! 这可把苏新月难住了。拼酒?她酒量是真的不行。 不行的话,认怂? 旁人也就罢了,这人是殷朗的爱慕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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