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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2/3页)
味非常好非常地道的小店,和你们在网上查到的网红店不一样。” “好啊。”牧天衡点了下嵌在耳朵里的瓷黑色耳机,放大了一格音量,温声笑道:“只要有机会,我就跟你这个小导游好好享享口福。” ...... 莫第与牧天衡聊了十几分钟才挂。 而挂掉电话的莫第哪里还有刚刚那样害臊乖顺莫名好摸的小动物样子,一双水墨画儿般的眼睛里神色淡淡,冷静深沉的不像一个高中生会有的样子。 他闭上了眼,身体往后,靠在座位的靠背上。 他希望,他把牧天衡放进计划的这一切都没做错。 出租车在拥挤的车流中行驶了四十多分钟,才到了莫第租住的小区。 莫第给了钱,回家下了十几只水饺,拍了半头蒜放进碟子,倒上醋,简单地吃了一顿。 吃完饭,他照例按照复习计划巩固知识点,从七点半一直学到十二点,直到眼睛干涩得很了才站起身,滴了两滴眼药水,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书桌,去洗澡。 当莫第从浴室出来时,时间已经快十二点半,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去床头拉窗帘。 结果在他走到窗边伸出胳膊的瞬间,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整个人突然僵住,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窜他的头皮,霍然炸开! 第15章 “哗——!” 下一秒莫第猛地把窗帘拉上,胳膊动作太大撞到了书桌桌沿,被木刺划开了极长的一道血痕。 只是莫第因为过于汹涌的震惊和心底隐隐爬上的恐惧,痛觉神经几近麻木,完全没意识到疼。 他满脑子都是刚刚在窗边随眼一扫看到的那个人,路灯下那个男生的脸颊眉眼被照得格外清楚,轮廓分明的脸,青涩英俊却隐隐露出几丝暴.戾的眉眼,左耳上标志性的耳钉......分明就是那个对莫琉瑰一见钟情然后就此展开疯狂追求、号称莫琉瑰就是他的命的男主秦亦盛!!! 莫第手脚有些冰凉,但他没有失去理智,默念了两声冷静,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他的住址暴露了,但不代表他现在一定会出事,虽然他能确定,这个秦亦盛现在出现在这儿,绝对是因为他。 毕竟秦亦盛这个只喜欢住在全京城最豪华区域、并一直非常厌恶没有档次的破城区的高贵少爷,是绝不会无缘无故踏进这个在他眼里估计就是个脏乱差贫民区的地方的。 除非......他是为了莫琉瑰。 只是,上辈子秦亦盛对莫琉瑰一见钟情的时间分明在高考后,难道是因为他这个蝴蝶翅膀,把时间扇得提了前? 莫第下意识打开了手机,点开朋友圈,往下滑。 果不其然,一张与上辈子格外相似的照片赫然躺在屏幕里。 莫琉瑰:虽然今天依然没能和弟弟解开误会,我很难过,但能意外认识到新朋友,也算是今天的小确幸。【爱心】 附图恰恰就是她和秦亦盛的合影。 这就对了,这一切就能捋顺了。 莫第靠在墙边,手指尖陷入掌心,无法控制的黑暗情绪从他心脏里汹涌漫出,钻进他全身细小的血管和神经。 根据上辈子他和这个秦亦盛打过的少许交道,以及那本书里的描述,秦亦盛完全是一个二十四孝男主,性情冷漠,有些暴.戾,但独独钟情女主莫琉瑰,把莫琉瑰当做他的命,从见了面的第一眼起,就无时无刻不在宠爱莫琉瑰的路上,一心一意为莫琉瑰解决问题,对待别人尤其是他看不爽或者影响莫琉瑰心情的人,则不择手段狠戾至极。 加上他身为首富之子,家里又有隐形黑色势力,被他不择手段搞死搞疯搞得家破人亡的人,简直不知多少。而莫第,作为被他看不爽且“试图暗害莫琉瑰”的人,下场又怎么可能好? 上辈子,或者说是原书里,按秦亦盛本意,莫第这种居然敢伤害算计他家宝贝的人本是要被砍去胳膊和腿,割舌挖眼,削成一根人.棍,塞入花瓶做成人形不倒翁,然后扔去地下赌场作门口的“迎宾”。 但因为莫琉瑰实在太善良,表露过‘不许秦亦盛太过分地惩罚莫第’的意思,所以秦亦盛虽然愤怒又心疼,但出于对莫琉瑰的爱,他没有直接插手,而是在莫第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后,出手帮忙掩饰收尾,又稍稍打点了关系,让莫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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