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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1/3页)
李靳屿开口道:“我说不想你走,你就不去入职了?” 叶濛走过去,笨拙地在电子琴上摁出一串旋律,李靳屿勉强能听出来是一闪一闪亮晶晶。 她大咧咧的语气夹在如此单调的音乐声中,却显得格外真诚:“又不是什么重要工作,我目前的存款也不着急养活自己,大不了回来镇上考个事业单位,你要真不想我走你就说,我肯定先考虑宝贝你的。” 李靳屿笑了下,把她对自己琴毛手毛脚的手给拿开,“算了,你还是去市里上班吧。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还是慢慢来吧。而且奶奶二期化疗要开始了,我也没什么时间天天陪你在家耗。” 叶濛的失望是意料之中的,她知道李靳屿这个弟弟身上这股傲娇的劲儿,是一定不会开口让她别走的。而且,在李靳屿心里,奶奶毋庸置疑比任何人都重要,她说不定都还没门口的小黄狗重要。 叶濛沉思半晌,给自己点了支烟,在狭小的房间里,细白的指尖燃着明灭的星火,在烟雾缭绕里问他:“会唱粤语歌吗?” “你想听什么?” “随便。” 他的粤语还挺标准的,叶濛觉得她又要收回那句话了,他唱歌不是没有感情,他是懒得带感情。 叶濛发现李靳屿是左撇子。除了吃饭拿筷子用右手,他抱她的时候,单手弹琴的时候,都是左手优先。他弹得很敷衍,但至少唱得不敷衍,李靳屿没低头看琴谱,一只手弹伴奏。整个人就闲闲散散地靠着墙,眼神也散,但看她时,是认真且深情的,是他天生的优势。叶濛要不是很早就体会到了泡小狼狗的乐趣,也不会这么执着于姐弟恋了。 叶濛被他眼神里的情绪吸引,她沉溺其中。加上他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偏就凑巧的,唱了一首《饿狼传说》。看上去异常的性感痞。她的眼神再也离不开他,索性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同他的眼神抵死纠缠。不知怎么叶濛就觉得仿佛空气凝滞,四周空气里好像悬着针,随时能扎到她皮肤上,她小心翼翼地在他令人沉迷和窒息的眼神里,汲取着彼此呼吸的氧气。 “偏偏知道,爱令我无明天,爱会像头饿狼,嘴巴似极甜,假使走进玩玩她凶相便呈现,爱会像头饿狼,岂可抱着眠,她必给我狠狠的伤势做留念……” 音乐声停了很久,屋内僻静无声,树梢间隐隐能听见鸟鸣,仿佛要抖落这春日白雪,与这春日平分秋色。他们像两个孤独的旅人,也像两个游走在银河彼端的异世人,终于寻找到现实里那不可告人的慰藉,向沉沦在世俗里的人们告诫,他们是同类。 叶濛站在墙脚处,抽了口烟,含着浓烈的烟草味抬起他的下巴,烟气慢慢地渡进他嘴里然后重重吻住他,仿佛用尽了前所未有的温柔,一点点吮他的唇。静谧的房间里,仿佛燃着壁炉,热度攀升,却只听他俩密密又跟发泄似的啄吻声。 气氛透着一种消沉的糜烂,他们彼此沉溺,互相慰藉。 “李靳屿,我没玩你。”她捧着他的脸,边吻边说。 “嗯。”他回吻。 = 第31章 春雨冲刷一整个沉闷的冬天, 腐烂到地底的花终于在雨水洗去了泥泞,露出鲜嫩的或红艳或黄澄花瓣,苍白的天空, 像一块褪色的花布, 变得干净澄明。 叶濛上班第一天就险些迟到。她还没来得及租房, 原本打算早起直接开车去市里,因为从宁绥开车过去也就四十分钟。镇上还挺多人在市里上班都住在宁绥的, 就是有点耗油钱。 她头天在李靳屿家里待到十一点, 手机没电, 回家累得倒头便睡,忘记充电。早上闹钟没响, 要不是她爸起床洗漱的时候动静太大, 她恐怕这会儿还在香汗淋漓的睡梦中。 叶濛游手好闲几个月, 每天高枕无忧,睡到日上三竿起, 偶尔出门泡个弟弟。叶爸不太管她, 反正家里也不用她养活,老太太对她的唯一年终指标就是赶紧找个人结婚。今天看她起得这么早,还认认真真化妆, 把自己收拾妥帖。 叶爸一边对着镜子端庄肃穆地打领带,一边好奇地问了句:“大小姐转性了?起这么早?” 叶濛对着镜子描眉,这才想起她好像还没跟家里说过,“啊, 我去上班。” 叶爸震惊了一下,套上西装外套, “你找工作了?” 叶濛抹上口红,对着厕所镜子满意地抿了下嘴唇, 突然想亲一下李靳屿,谈恋爱真是让人春心荡漾,想到有段时间不能见了,心里难免有些失落。对门外的叶爸说:“嗯,在市里,我可能过段时间搬到市里去住,你有好的房源吗?没有的话,我自己托人找。” 叶爸早已习惯这闺女风风火火的性子,她就是有时候懒得去做,真决定做什么的时候,基本是大刀阔斧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机会。这性子八成随了老太太,话虽这么说,心里免不了还是空落,给自己换上皮鞋,说:“不能住在家里吗?” 住家里她怎么跟李靳屿谈恋爱啊,俩小年轻总不能老窝在他那个养老社区吧。李靳屿不介意,她是真的受不了那些凄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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