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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还是不吃? ※※※※※※※※※※※※※※※※※※※※ 【宁稚煜的婚后小纪事】: 小心眼的陆灏,也好可爱呀~ 2分~ 当前,71分~ ——————————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叶洛奇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9章 吃, 还是不吃? 宁稚煜非常纠结。 嘴巴里的口水已经开始泛氵监。 吃吧, 可是中国有句老话, 叫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谈判还没开始呢,自己就先被投喂了一顿美食, 那之后的谈判还能谈下去吗? 不吃, 他又觉得既对不起自己那颗吃货的心,又对不起这些食物。 好在费迪南德并没有催促他。 只是宁稚煜不动筷子,他也不动, 就那样微微弯着桃花眼地看着他。 这不是,逼他嘛…… 而且,再等下去, rou冷了就不好吃了。 哎, 宁稚煜在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 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朝着费迪南德客气地笑了笑,“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费迪南德做了个“请”的手势。 宁稚煜拿起筷子。 银制的筷子入手微凉,让宁稚煜有些诧异的是,筷子的做工十分的精细, 末端还雕刻着非常精致的花纹。 宁稚煜留了个神观察了下,那花纹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像是火焰的形状,联想到对方“挚焰”星盗团的名字,想来是取自这个“焰”, 没想到他们竟然连生活的细节都这么在意。 面前是那盘还冒着热气的开凡纳蚁的尾巴, 它在以虫族为食材的菜肴中非常有名, 算是公认比较美味的几种虫族美食之一。 开凡纳蚁算是体积偏小的虫族,个头大概只有地球上的兔子那么大,虽然它的名字以“蚁”命名,其实看上去并不像蚂蚁。 它有着一身长长的白色绒毛,模样很可爱,脑袋很小,四肢很细长,尾巴则又宽又大,是身上最美味的部位。 因为开凡纳蚁的胆子非常小,平日里基本都生活在地底的巢xue中,所以捕捉起来非常困难,这也导致了开凡纳蚁的尾巴平日里并不容易吃到。 上一次戴维请宁稚煜吃的时候,可是狠狠地诉说了一番自己弄到材料多么多么不容易。 没想到,费迪南德竟然拿它来招待自己。 开凡纳蚁的尾巴被切成了一小薄片一小薄片,整齐地码在盘中,中间的rou质散发着迷人的嫩米分色,边缘则被烤得泛着金黄的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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