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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走的,而要想救那些人,他就只能相信冯云君。 沈清喻握紧刀柄,见冯云君洋洋得意,他却好似万般犹豫,甚至岳霄拉住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万不可这么做。 沈清喻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将刀归鞘,从腰侧解下,朝冯云君丢去。 入歧刀掉在冯云君脚下,冯云君已忍不住自己的笑,他弯腰去捡入歧,一面道:“他们就在猎户家中的地窖里,你们搜遍了镇子,怎么忘记再去猎户家里看一看。” “不过。”他把自己的潇湘剑丢到一旁,将入歧拾起,哈哈大笑,道,“你们也没机会走出去了。” …… 他听见沈清喻的声音中好像带了一丝同情。 “我以为你习武多年,应该比我要明白这个道理。”沈清喻说,“刀剑不过是你手中的器物,真正重要的,是用的人。” 更何况冯云君是江湖闻名的潇湘剑客,他更擅长的该是他的潇湘剑,而不是半途捡起的入歧刀。 不知道为什么,冯云君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大约是把自己放得极高,以为自己修的入歧刀谱万无一失,他练了多日,武功应当突飞猛进,又觉得自己天赋异禀,绝非池中之物,只要有了入歧这等宝物相助,他纵横称霸江湖之日,必然指日可待。 再说,如今沈清喻手中已没有武器了,他难道还赢不过一个手无寸铁之人吗? 可他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沈清喻手握岳霄的长刀,已斜朝他劈了过来,冯云君急忙抬起入歧格挡,双刃相交,铮然作响,冯云君被震退一步,再侧目去看,恰见岳霄自腰侧的刀鞘之中,将那柄短刀拔了出来。 江湖上从未有人见他用过短刀,好像那只是一柄华而无用的装饰,于是冯云君几乎也要忘了此事,沈清喻却对此再清楚不过。 上一世他见岳霄拔出短刀,是拼死一搏,豁出性命去保护他。 而这一世,是与他并肩而战。 刀已在手。 刀到了两个人手里,远比在他一人手中时威力更大,长刀临敌,短刀制胜,岳霄的刀比入歧要重,可不知为何,沈清喻却觉得极为趁手,他以长刀掩护岳霄的短刃,竟真令冯云君节节败退。 冯云君的刀,绝没有他的潇湘剑用得那么好。 他割破了沈清喻的手,却也被岳霄的短刀划伤了肋下。 他们已纠缠了许久,溯阳花的药力渐渐消失,冯云君肩上剧痛不止,肋下又中了一刀,他的动作已越来越慢,招式错误百出,可他不甘心也不相信他会止于此处,他知沈清喻与岳霄二人中的关键在岳霄,沈清喻的武功进步虽早已超出了他的预料,比起岳霄却仍是缺乏临阵经验,若岳霄败退,沈清喻不可能独自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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