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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1/1页)
近几日,高德发现,陛下目光停留在他身上的次数越来越多,他控制不住的想,是不是陛下觉得他脖子上这颗头有些碍眼了,想给他摘了。每每想起,都让人胆战心惊寝食难安。 这一日,陛下用完了早膳之后,忽然问他:“高德,你自幼跟着朕,如今已经三十有余了吧?” “回陛下,奴才今年刚好三十。” 他听见天子叹息一声,道:“寻常人家,三十已然妻妾成群,你心里可有中意之人?” 他连忙表衷心:“奴才是打算一辈子侍奉陛下的,更何况,奴才与寻常男子不同,那方面的事情,奴才从未想过。” 天子话锋陡然一转:“没想过是最好的,你须知道,李祎宁虽是奴婢,可她到底身份尊贵,你就算不是太监,也是配不起的。” 高德顿时张大了嘴,嘴里几乎能放下一颗鸡蛋。 “陛下误会了,奴才岂敢有这等心思。” 岂料,天子又不高兴了,问道:“那你说说,为何他待所有人冷淡,偏偏对你态度尚可,还与你有说有笑的。” 高德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急的满头大汗,终于是让他想出了一条生路来,他道:“奴才是陛下跟前红人,不少人都想要讨好奴才,借此来探听陛下的心思,奴才想,李姑娘也是如此吧。” “胡说八道。”天子大声呵斥, 他吓得浑身一抖,连忙磕头不止。 然而,呵斥了一声之后,天子又像是雷声大雨点小般的对他说:“你吩咐下去,小惩大诫就行,不可伤及她皮rou。” 高德心下了然,他先前还担心那位身娇rou贵的亡国公主在天牢里的日子不好过,现下看来,是他想太多了。 不过,能让陛下盛怒却还能安然无恙的,天下间恐怕也就只有一个李祎宁了。 他应了一声,走到门口,却又忽然想起那掌心斑驳的血迹,多了句嘴:“陛下,李姑娘的手受了伤,可要让太医去瞧一瞧?” 天子恍惚想起,先前在西庭一瞥,好像是看到她掌心有白纱缠绕。 眉心一皱,不耐烦的道:“那么点儿伤请什么太医,是真当她是公主了。”更茤書籍請仧Pο㈠⑧嚸℃○M 高德挨了一回骂,心里却更加糊涂了,他以为陛下在乎那位亡国公主,可是此刻瞧着陛下这模样,似乎又不太像。 …… 夕阳西下,高高的窗户上只剩一束余晖,可是很快,连这点余晖也消失不见,整个牢房只剩下一片昏暗。 牢头送饭过来,一盘叶子发黄的青菜,一盘冷硬的馒头,除此之外还贴心的加了一壶冷茶。 并不比西庭的好,却也坏不到哪里去。 这世间最可怕的大约就是人的习惯了,以前的她,一看到这些食物定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可如今却已然能心平气和的往肚子里咽。 馒头吃到一半,却忽然发现竟是个带馅儿的,馅儿是张纸条。 等牢头出去,她立刻将纸条展开,只见上面写着几个蚂蚁般的小字:彩蝶昔日尚能为了日后的荣华背弃主子讨好质子睿,姑娘为何不能聪明点儿,何以因为彩蝶姑娘的一番挑拨而激怒陛下? 是啊,何以要受彩蝶挑拨,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婢子而已。 她盯着冷硬的馒头,一股恶心感汹涌而至,再也忍不住,跑到墙脚对着恭桶一阵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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